第89章 不孝逆子竟敢焚爹娘,1995年北安市“8·3”纵火杀人案(1/2)
1995年8月3日中午,骄阳当空,暖风拂面。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和平街道的居民们和往日一样正忙活着午饭,突然一阵阵惊呼响起:“着火了!着火了!快来人啊!刘树林家着火了!”
人们立即从四面八方跑向刘树林家。只见火势异常迅猛,火舌卷着浓烟从刘树林家的门窗向外喷吐。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的消防中队的官兵们架起一条条水龙,奋不顾身地冲向了火海。
然而,晚了,一切已无济于事。战士们只从大火中抢出两具已烧得面目全非、严重焦缩的尸体。这就是刘树林和老伴曹凤英。
面对这悲惨的场面,附近的人们和刘树林家的邻居纷纷慨叹:“这么老实本分的一对老人死得太惨了!”
但是,事情的真相远远超过了善良人们的想象。
经北安市公安局“8·3”专案组一天的努力侦查后,得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刘树林家的火既非刘家人不慎引起,也非图财害命者所为,而是刘树林夫妇的三儿子刘久兴亲手点燃的!
人们不禁要问,刘久兴何以如此蛇蝎心肠,竟要烧死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呢?
事情得从头说起。刘树林时年63岁,是北安市钢铁厂的一名工人;老伴曹凤英原来是北安市第三工具厂工人。老两口一辈子善良、忠厚,与世无争,虽无大富大贵,却也平静和睦。两人勤劳工作,生儿育女,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也经历着普通人的幸福与苦恼。
刘树林夫妻一共生育了4男2女6个孩子。早年间,孩子多收入低,他们夫妇为了生活没少受苦受累。后来孩子们逐渐长大成人,他们省吃俭用尽心尽力地帮儿女们成了家。看着孩子们一个个结婚生子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一辈子没享过福的老俩口心里也时时感到满足和欣慰。但三儿子子刘久兴却始终是老夫妻俩的一块心病。
刘久兴从小顽皮异常不爱学习,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书不念了就天天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三天两头的打架斗殴,小小年纪便蛮得出了名,不是今天把别人打坏,就是明天被他人打伤。刘树林夫妇一多半儿的心都操在了他身上。
后来,曹风英为了约束他,还没有到年龄就提前退休让他顶替接了班。老俩口满心指望刘久兴参加工作了,这下有人管了,能懂些事理了,该开始走正道了。但万没想到刘久兴工作不到半年,就因打架斗殴被司法机关判处劳教3年。
一辈子清白本分的老俩口真是痛恨交加,又万般无奈。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再不好也得管哪。他们口挪肚攒把家里好吃的东西一次次给刘久兴送去。两位老人终于含辛茹苦,盼来了儿子回家的日子。可哪曾想,就在临刑期满前的两天,刘久兴又因在劳教所里参与打人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劳教转为劳改。
这对刘久兴来说,固然是罪有应得,可对刘树林、曹凤英夫妇来说则恰似雪上加霜,当头棒喝。
他们刚刚看见的希望再一次破灭了。刘树林一怒一急之下,竟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保住了性命,但人已瘫痪了。家庭的重担从此都落在了曹风英一个人肩上。她既要照顾卧床的丈夫,又要不分严寒酷暑,往返几百里路,去监狱看望她那不成器的儿子。过去性格开朗的曹凤英话语少了。她原来不错的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头发白了许多,背也弯了。5年不是个短日子,曹凤英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了5年后儿子出狱的那个日子上。刘久兴从劳教到劳改的这8年中,曹风英和老伴几乎没穿过新衣服,更很少吃鱼吃肉,有时连给丈夫看病都舍不得多花钱。他们差不多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刘久兴。
1989年下半年,老俩口总算盼着儿子刘久兴出了狱。
1991年,在曹凤英的多方努力下,刘久兴又回到第三工具厂上班了。
经过8年的改造,刘久兴似乎改变了许多,人也显得踏实本分了不少。每天除了上班,很少出去混了。看在曹凤英夫妇的面上,工厂的同事和邻居们不但不歧视他,还热心地帮他介绍对象。上班不久,在热心人的帮助下,刘久兴和一位很不错的姑娘订了婚。
曹凤英的心病好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她忙里忙外,干啥都不觉得累。然而,仿佛老天是故意捉弄人,这个家刚刚有了点生活的气息,灾难就又一次降临到了曹凤英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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