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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眼熟,是弟弟的初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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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盛拖着行李箱上火车时,天色已黑。天边好似藏了浓墨,浓稠低沉,凛风苍茫。“前面的赶紧往里走,别堵在门口——”乘务员的声音从后侧传来,林初盛找到自己的座位,准备把行李箱放在火车上端的行李架上。24寸的箱子,不算大,只是里面装了点书,提拎太久手臂都受不住,况且是高高举起。时值冬季,她穿得多,还裹着围巾,抬臂动作本就不易,试了几次,箱子提到半空手臂就酸软得撑不住了。打算找周围的人求助,却没发现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此时又有几人上车,一边左右寻找位置,一边朝她走来。她此时的位置占了道儿,只能咬牙准备再试一次。箱子刚托举越过头顶,她的双臂一阵酸胀,眼看着行李箱摇摇欲坠,手臂承重忽然减轻,视线里出现了一双手。指节分明,掌心宽厚,而那人……就站在她正后方。火车过道本就狭窄,她能清晰听到衣服的摩擦声,还有那人身上淡淡得烟草味。行李箱稳稳地落在架子上,林初盛才急忙回头道谢,“谢谢。”男人模样二十七八,肤色偏古铜,寸头,几乎贴着青皮,显得硬朗不羁,袖子卷着,称着他手背上微绷的青色经络,长裤卷在军靴里,说不出的恣意随性。眉眼轮廓深邃,透着股野性,自带气场。压着眉眼,低低应了声,便径直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紧跟着他的,还有个约莫二十四五的男人,端着碗泡面,紧挨着他坐下。位置斜对着,彼此都能看到对方,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林初盛也不能免俗,有帅哥美女,本能就多看了几眼。车厢内熙熙攘攘,那人坐下后,偏头与同伴聊天,侧脸线条锋锐又冷情。“队长,你真不吃?老坛酸菜的。”“不饿。”男人声音是低哑的。“那我就不客气了。”那人说着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说话也含混不清,“你弟弟都要结婚了,你还没对象,我都替你着急……”“咱不说别的,就刚才那小姑娘,长得多好看啊,你去要个电话,就可能产生一段缘。”林初盛与他们隔了点距离,火车内又嘈杂,听不清两人的对话,只是那人忽然抬头看向她——一瞬间,视线相撞。男人盯着她,好似在研判什么。那眼神就好似有重量般,压着她的呼吸,心跳狂乱。偷看被抓包,林初盛又急又窘,仓惶避开他的视线,佯装解脖子上的围巾。不远处的男人只是低声一笑,“确实长得挺好看。”身侧的人正仰头喝泡面里的汤,好似听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话,呛到嗓子,急忙放下泡面,猛烈咳嗽起来,抬头打量着不远处的姑娘。柔软,纤细,嫩得好似一掐就会出水。“队长,我刚才就是开玩笑。”怎么可能随便拉个姑娘就能恋爱结婚啊。“你嘴上有酸菜。”“……”而此时他手机震动起来,母亲打来的,接起喂了声。“到哪儿了啊?大概几点到家?”“刚过了京城,还得两个多小时。”“我让你弟弟去接你。”“不用。”“没关系,反正他在家闲着也没事。”这边电话刚挂断,那端的另一个人就不乐意了,“妈,谁说我没事啊,我都快忙死了。”“你哥难得回来一趟,让你去接一下人怎么了?”“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季成彧最近筹备婚礼,忙晕了头,压根不想出门接人。“让你去你就去,别这么啰嗦。”季苏红正在厨房忙活着,“对了,你不是说小茜身边有许多朋友单身吗?回头帮你哥介绍介绍。”“你都要结婚了,你哥还单着,像话吗?我真是愁死了。”“就跟个木头一样,也不开窍,哪儿像你啊,上小学就知道要跟小女生一起玩,高中就早恋,又是写情书,又是送吃送喝的,还追去她家里……”季成彧一听这话,头皮发麻。“妈,您打住,我去接人,马上就去火车站。”他抄着车钥匙,就狂奔出门,生怕母亲再翻出什么陈年旧账。火车抵达江都时,已接近晚上十点。林初盛的行李箱是另一个小伙子帮她取下来的,她注意到方才那个男人居然与她同一站下车,只是人多拥挤,出了站,人便没了踪影。而她在出站口见到了来接她回家的父亲。“东西我来拿。”林建业急忙提过她的行李箱,“你这里面装了什么啊,这么重。”“衣服,还有一些书。”“饿不饿啊?你妈正在家给你做饭,你看你,这么冷的天,怎么穿得这点衣服。”林初盛只是笑着随父亲上了车。林建业刚上车就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她人已经接到了,“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啊?”“应该能多待几天。”“你说你同学都结婚了,你呢,在学校处对象了吗?”“还没。”“你还在上学,不急,工作后再找也行。”“嗯。”林初盛瓮声应着,低头佯装玩手机,她心底清楚,父亲嘴上虽然说不着急,可每次打电话或者回家,总会旁敲侧击询问她的个人情况。“对了,你姑姑家的妹妹过年订婚,估计明年五一或者国庆结婚。”“是吗?”“比你还小两岁,小伙子是牙医,工作待遇都很好,人也很本分。”……林初盛有一搭没一搭应着,很快车子就到家了。她家是自家盖得三层小楼,后来改造一番,弄了个小旅馆,父亲有工作,母亲就在家看看店,以前生意还不错,如今电器陈旧,装潢过时,加上许多连锁宾馆酒店的出现,生意越发不行,如今门口已经贴了转租的红纸。吃了饭回房休息时,她才得空拿出手机翻开信息。高中同学群里正在讨论着明晚聚会的事。【各位,明晚7点,景江酒店201包间,已经回来的都要去,成哥请客,庆祝他最后的黄金单身夜。】【成哥攒局,那我肯定要去啊。】【明晚嫂子也来,还要带她的闺蜜,据说都是单身,长得都特标致,群里单身的都抓紧啊。】这种聚会,林初盛本不愿去,觉得没什么意思,只是上学时,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要参加,有的已经好多年没见了,机会难得,她才决定赴宴。为了早些见到同学,她提前到了酒店包厢,没想到已经来了许多人,热闹喧哗,尚未进门就听到阵阵笑声。只是林初盛刚进去,包厢内瞬时安静两秒。“林初盛?你真的来啦,赶紧进来。”“好多年没见,你怎么一点都没变,听说你在北京读研究生?”“之前同学聚会你缺席了好多次,还以为你这次也不来。”……包厢里除了高中同学,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人,肯定都是新郎新娘的朋友,虽然热闹,可不少人打量林初盛,眼神却透着股诡异。“她怎么来了?待会儿成哥带媳妇儿过来,不得尴尬死啊。”“谁知道呢。”“她不会是故意来砸场子的吧?”这边大家热火朝天议论着,季成彧才刚到酒店。他特意去接了未婚妻和她的闺蜜,应母亲所求,要给他哥制造机会,特意带着他哥一起过去。几个闺蜜都挺热情,显然对他哥很有兴趣,只是某人客气有余,丝毫不给面儿,气氛一度十分尴尬。季成彧简直要炸了,私下还把他哥“教育”可以一通。“哥,机会我都给你创造了,你能不能主动点,热情点!”“嗯。”神情懒散,心不在焉。“我对她闺蜜都是客客气气的,我还想着让她们迎亲拦门时能放我一马,你要是把她们得罪了,我怕是连门都进不起。”“如果迎亲时连门都进不起,那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该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太没用。”“……”季成彧觉得自己可能媳妇儿没娶到,就会被他哥给活活气死。一群人进入包厢后,气氛瞬时更加热烈,毕竟主角到了,围着即将结婚的新人,皆是祝福道贺声。“谢谢大家今天过来,这是我媳妇儿,赵茜。”季成彧搂着未婚妻,给大家介绍。“嫂子好。”“嫂子真漂亮,成哥有福气啊。”众人恭维祝贺,林初盛也起身,准备去打个招呼,却一打眼,瞧见了个熟悉的身影进了包厢。此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对了成哥,林初盛也来了!”包厢瞬时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林初盛身上,包括……刚进门的男人!季北周也没想到上次火车后,还能再遇见她。他一直觉得这姑娘长得眼熟,却没想起在哪儿见过。原来她就是弟弟的——初恋!更准确的说,是单恋对象。他弟弟当初为了追她,跑去她家门口蹲点,没想到她的隔壁邻居养了条狼狗,把他当成贼,追着跑,结果大腿被咬了一口。听说狂犬病没法治,打了疫苗还在家哼哼唧唧躺了两天,以为自己大限将至,要死了。整天嚷嚷着:“人家是牡丹花下死,我却被一条狗给咬死了。”季北周当时故意调侃他,“你如果真的要死了,有什么遗愿吗?”季成彧只感慨:“我特么还没拉过林初盛的手!”季北周轻哂,居然还是个痴情种。而他的腿上,至今还留了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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