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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热吻深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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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计小姐不是要留学两年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有,顾泉学长怎么没跟你一起?”

向她开炮的是队伍里唯一的女孩子,上了妆,打扮得很性感。

她对琳琅的语气很厌恶。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私生活混乱,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情爱,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怎么样心狠手辣,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的人脉,才拿到S大晚会的请帖。

而琳琅,是以成绩全优、表现出色的优秀留学生代表被请来出席这次的晚会。

性质截然不同。

所以她有足够的底气站在男主面前,漫不经心谈起两人的过往,没有丝毫的尴尬与可惜。

他傅熙是少年俊才,年纪轻轻就成了游戏公司的董事,可是她计琳琅也不差,没了男人一样可以活得顺风顺水、肆意漂亮。

就算放弃了一只黄金潜力股又怎样?

你当年挫,姐就是看不上眼,不行吗?

何况

谁说傅熙对她一点也不在意?

琳琅将高脚杯拿开,对方正失神看着她的眼。

她想要爱情?所以才跟顾泉分开?

那是不是,她对自己还有几分留恋?

傅熙企图从那双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看出答案,对方似乎不喜自己过于炙热的眼神,往旁边走了几步,裙摆微微款动,才对之前那个女孩说,“对了,我记得我出国之前,李学妹还发了喜帖,真遗憾,我没能到场呢,祝你们百年好合。”

琳琅向来奉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她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校园论坛。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傅熙回校演讲的新闻,连带他的几名得力手下都被洋洋洒洒赞扬了一番,其中就有这个女孩子的,叫李雪梅。

这人在新生时就传出跟教官的绯闻。

那教官是大三的学长,平时就爱撩女孩子,果不其然,俩人好上了,还听说是奉子成亲。

只是看她现在跟在傅熙身边献殷勤,就知道那婚事肯定告吹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李雪梅跟在男主大神的身边,沾了光,也被人奉成了女神,之前那黑历史说成了“至情至性”、“年少轻狂”。

谁还没几段过往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黑她,她不回敬几句怎么好意思呢?

那女孩子的脸色骤然煞白。

不敢再说一句话。

她怎么还有脸说?讽刺对方私生活不检点,可却是自己最先跟学长闹出了绯闻,还被搞大了肚子。偏偏对方嫌她之前私生活混乱,怕戴绿帽子,结婚当天就逃了。

所谓蛇打七寸,琳琅一招就让她躺尸。

韩术看琳琅的目光不同之前,有些火热,时不时低头凑趣。

那是一个男人传达对女人心思的特殊信号。

比起那些温顺的大家闺秀,他更喜爱像琳琅这种带刺的玫瑰花,处处都充满着神秘与惊喜,就像是一座等人探寻的宝藏。

他渴望得到那把珍贵的钥匙。

而琳琅一旦与人有意攀谈,旁人想插话都不行。

于是某人的脸色渐渐变得铁青。

周边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偏偏琳琅还谈笑风生。

眼底下,那如蔷薇般娇妍的女孩儿被逗得乐了,眉眼弯弯倚在男人的肩上,眼波潋滟含情。

“韩学长懂得真多呢。”

她舌尖微绕,吐出的声音甜蜜动人,如新开的花蕊。

事情突然就失控了。

有一股血冲到了傅熙的脑里,沸腾了,又嗡嗡地响。

管家见不得从小看到大的小姐那落寞的神色,要不是看着手机,就是盯着姐弟合照发呆。

小时候的少爷就像跟屁虫一样,吃饭睡觉都要黏着大小姐不放。

他还记得,小学放学比较早,小少爷回来搬了只小小的板凳,一屁股在玄关里守着,眼巴巴等着大小姐回来。

之前,他对小少爷十八岁还要大小姐哄他睡觉颇有微词,但当两姐弟真的疏离了,小少爷也不爱回家了,老人家的心就跟爬上万千蚂蚁似的,难受极了。

老管家心想,决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他私底下叫了要好的私家侦探帮忙查一查小少爷最近的动向,差点被那些辣眼的照片吓得心脏病发。

小少爷他居然迷上了一个老女人?还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校医?

这还得了!

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立刻将情况汇报给了江父,琳琅也“凑巧”听到了,连忙表示自己愿意去劝劝弟弟“回头是岸”。

“起云,你现在年纪还小,还读高中,谈恋爱也不急于一时”

“啪”

少年漫不经心勾起易拉罐的拉环,汽水飞溅。

爆破的声音惊得女孩儿后退半步。

众所周知,江家大小姐有着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笑时弯如新月,而受到惊吓时,那对美眸便会瞪得圆了,流露出娇憨的神态。

当她眼里装着你一人时,心也要软化得不成样子了。

假如这是从前的话

“说完了吗?说完就滚吧。”

江起云却是格外冷酷转身就走,真是讽刺啊,他乖巧听话时,不见得她对自己的事情多热衷,现在叛逆了,三天两头找上门来,还是以一种焦急的、沉痛的、哀求的姿态。

那些千篇一律劝人的话,他听得耳朵快生茧了。

“云云,你听姐说,我并不是反对你谈恋爱,只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专心学习,毕竟还有一个月就快高考了,你也知道,爸爸跟妈妈对你的期望很高!你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对不对?”

激怒,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再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保准叛逆期的小孩子气得暴跳如雷。

琳琅对此等技巧的运用是得心应手。

果然,少年狠狠挣脱了那只手,神情轻蔑,“那是你爸妈,不是我爸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若是想找个听话的宠物,那对不起,出门左拐,宠物店随你挑选!”

“嘻嘻”

这刻薄的话叫路过的学生都发出了嗤嗤的笑。

女孩神情有点难堪,哀求道,“云云,你别这样”

来吧,羞辱得越狠,日后就叫你小心翼翼、高攀不起!

“我怎样?”江起云早就瞧见了故作不在意走过的程欣,一把勾住对方的脖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了一场法式热吻。

“哇哦!”围观的学生们惊奇地叫了出来,这可是个劲爆的大新闻啊!

“江同学起云”推着少年胸膛的手从抗拒到抓紧,程欣压根没有还手之力,只好软绵绵,犹如一滩春水,化在了少年的身上。

“程校医,当我女朋友怎么样?”江起云邪气一笑。

这年纪的男孩子拥有健美修长的身材,青涩可爱的面容渐渐长出了几分棱角,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致命魅力足以叫任何人为之沉醉。

在一阵起哄声中,程欣羞红了张脸,支支吾吾说了一声“好”。

江起云又低头吻了自己的新女友,余光瞥过,是一张苍白到毫无血色的面容。

那个女孩子孤零零站在人群之外,仿佛被人抽空了灵气,木偶一般睁着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缓缓地,薄薄的水雾弥漫开来,凝成透明的珠子,从粉颊旁大颗大颗的滚落。

那一瞬间,江起云只觉得,心脏传来尖锐的疼痛。

外围的学生看到这一慕,突然就发现笑不出声来。

这一头明明是甜蜜如漆的亲吻,那一边,却是心若死灰的泪流。

琳琅在哭着,心里却笑着。

我可爱的弟弟呀,要小心了哦,撒旦的爪牙已攀上你最脆弱的脖子。

躁动的人群奇异般的安静了下来。

在众人的视线中,一个面色冷峻的男孩走上前来,用柔软的手绢轻轻拭去琳琅的眼泪,动作轻缓,宛如对待稀世珍宝。

“我们走吧。”

他牵起女孩的手,温柔的却是不容拒绝的。

溺水的女孩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将身子紧紧挨着这个挺身而出的骑士。

她温顺的神情中透着浓厚的依恋。

少年猛然一愣。

他与她亲密无间生活了整整七年,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表情。

好难过。

胸口压了块千斤巨石,完全喘不过气。

那感觉,就好像主人不在家时,有一个可恶的强盗登门入室,把他最心爱的东西给抢走了。他发现之后,甚至不敢追上去。

众所周知,江家大小姐有着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笑时弯如新月,而受到惊吓时,那对美眸便会瞪得圆了,流露出娇憨的神态。

可没人告诉江起云的是

她只要一开始哭泣,世界随之崩塌。

爱情里有一种迟到,叫万劫不复。

晚上,江起云枕着手臂,烙饺子似的翻来覆去,脑海里反反复复是对方那震惊到失望的眼神。

向来倒头就睡的少年,第一次,在夜里失眠了。

江起云终于忍不住回到江家。

仅仅是一个月没有踏进这个地方,他却如同一个不请自来的外人。

空气满是陌生的味道,排斥他的靠近。

精神矍铄的老管家正在园里修剪着花枝,见小少爷回来了,倒是很高兴。

老人对男孩子的叛逆期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殷勤迎着他进去,还兴致勃勃地说,“这事儿就是这么凑巧,大小姐刚谈了新朋友,领回来说要问问我的意见,唉哟,还打算一起吃饭呢。现在可好,少爷你回来了,大小姐准得高兴坏了,这就叫双喜临门呀!”

老人家皱皱的脸笑开了,“少爷是最心疼大小姐不过了,可要好好瞧瞧这位未来的姑爷,替大小姐掌掌眼呢。不过老头儿瞧着,也要私心说上一句,这未来姑爷是个顶俊俏的有为青年,才毕业一年就把公司给做起来了,能力那是不用说,关键是他对小姐也是极为温柔体贴的”

江起云的心如坠冰窖,他手脚冰凉得不像话,脑里有根血管一直在突突突叫嚣着。

他僵硬走进了客厅。

两人在客厅闲坐,偶尔佣人从旁边绕过去,投出惊羡的眼神,似乎在说:再也没有一对恋人比他们更般配的了。

米白的沙发垫着那张姐弟俩共同挑选的波斯米亚风软毯,如今却被另一个人侵占。

扎着清爽丸子头的女孩曲着腿儿,抱着膝盖,像十六岁的少女一样天真俏皮,樱桃色的嘴唇饱满而水亮,颊边的梨涡仿佛染了红霞透了出来,微微歪着头。

她微笑着,安静听着恋人的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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