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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装穷富二代前女友(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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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在黎漾低头看琳琅的时候,身旁传来一道惊呼声。

他被人撞了胳膊。

“对不起!”女孩儿弱声弱气地道歉,“人太多了,我不是故意的。”

她长得很好看。

这是黎漾对这个女孩子的第一印象,蜈蚣辫,碎花裙,披着一件杏色针织衫,个子矮矮的,清纯得像个高中生。

“没关系,走路小心点。”

黎漾将手机插回自己的大衣口袋,驼色长风衣嵌着一圈儿蓬松的雪白绒边,双眼狭长,薄唇微抿,愈发显得清贵无双,看得女孩子的心脏怦怦直跳,终于鼓足了勇气开口,“我、我可以要一下你的手机号吗?”

黑发青年转头与琳琅对视。

小仙女怯怯地捏住衣角,“这个漂亮的小姐姐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琳琅轻描淡写打断了她,“只是同学而已。”

女主整容变美之后,脸皮跟胆量也大了不少,方才她同陈璐璐发生口角,两人差点被其他人孤立,这会儿就能毫无芥蒂称她为“漂亮的小姐姐”了?

小仙女松了口气,因为面容如天使般清纯,做这个动作非但不做作,反而可爱极了,“那我能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吗?”她缩着脑袋,耳尖通红,腼腆又羞涩地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收到别人的祝福。”

琳琅心道,等你交换了手机号码,让男主爱上你,你的生日也差不多要变成祭日了。

蓝琳琅跳楼自杀后,章明珠很快就辍学了,在众人的艳羡中,以平民主母的身份高调风光嫁进了黎家。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她想象的美好,黎家之人对她异常冷淡,公公婆婆平时也见不了几面。章明珠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她不得随意出入四合院,偶尔透气晒晒太阳不得超过五分钟,生活用品全由下人采买。

为了爱情,章明珠忍耐了枯燥无味的生活,可她的丈夫黎漾结了婚,依然清清冷冷不食人间烟火,别说是夫妻同房了,连亲亲抱抱都没有!

时日一长,章明珠不打算温水煮青蛙了,她如果不能尽快生下黎家长孙,这主母的位子怎么坐得稳?她需要话语权,不想一辈子待在窄窄的院子里不能外出!

兴许是女主的气运使然,章明珠千方百计求得了出门的机会,又耍心眼支走了保镖,终于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她将药物掺杂在饮料里,端给黎漾喝了,他脸颊登时如着火了一样。章明珠温柔小意把人哄到了榻上。

再然后,章明珠瞠目结舌看着那体型硕大的白鲤,鱼尾殷红,满身雪色鳞片随着呼吸般轻轻起伏,天生凛然而不可侵犯。

正常的普通人知道自己丈夫是妖类,难免会有害怕、恐惧、逃离的想法,而女主完全没有这样的顾虑,她心疼男主这么多年隐藏在人类世界,掩饰本性,掩饰真实身份,一定很累吧?不过没关系,以后她会陪在少爷的身边,不离不弃。

白鲤醉酒醒来,意识浑噩,妖性正盛,便看见一个不知死活的人类兴致勃勃弄它最敏感的鱼尾。

它愤怒冲着她龇牙,而章明珠以为他跟自己玩闹,一面笑嘻嘻,一面故意扯疼对方血扇子般的尾摆。

下一刻,女主被血盘大口生吞了。

跟骨头一起吐出来的,还有零碎的假体。

黎漾虽然生为妖胎,却是血脉正统的天生灵体,从小修行清朗刚正的家族功法,他心思纯净,不染尘埃,被家族寄予厚望,希望他有朝一日鲤跃龙门,褪去妖胎,不受杀戮束缚,带领家族真真正正走到阳光之下。

黎家没想到,他们一向柔弱怯懦的平民主母竟出了昏招,将公公婆婆嘱咐她五年之内不能同房的话抛之脑后,阴差阴错逼出了黎漾尚未炼化的妖身。

撩妖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黎漾吞噬了人类的血肉,体内禁忌再也压制不住滔天魔性。

男主很好诠释了“越压抑就越疯狂”的例子。

黎家为了入世,定下的规矩多如牛毛,全族倾其所有培养最有天赋的黎漾,又将一切厚望压在他的肩头,并没有考虑到他本人是否愿意。入魔之后的黎漾反弹得更厉害,他从霁月清风的公子堕落成嗜杀成性的地狱修罗,将生命视为蝼蚁,只凭自己意志行事。

人间从此沦为涂炭炼狱。

琳琅观察黎漾,他侧颜的线条冷峻,拒绝了女孩儿的要求,“手机号码就不必了,我不存陌生人的电话,祝你生日快乐。”

章明珠顿时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她都变得这么漂亮了,少爷对她竟是冷言冷语的,待遇还不如过去那个丑了吧唧的自己!这一百多万整容费就跟打水漂似的!章明珠随即否认了这个念头,她整容是对的,没看到别人对她有多殷勤吗?过去的自己能享受这样的美女特权吗?

难道是她整得还不够好?章明珠陡然升起了一种危机感,她为了整容,自己几年来的工资全搭上了,唐朔给她买的珠宝首饰名牌香水也低价售卖了,再加上她从继父手里抠出来的,好不容易凑足了一百万,把脸跟胸做到了最完美的状态。

如果不是辜大才子替琳琅出头,她不至于被少爷跟唐朔连连迁怒,断了所有的金钱来源,导致自己捉襟见肘!章明珠难免迁怒琳琅这个罪魁祸首,不过当小女孩儿看见琳琅比她小了一倍的胸,隐秘的满足感油然而生。

章明珠认为自己应该自信点,她再也不是过去那个低入尘埃的丑小鸭了。

她挺胸抬头,骄傲地说,“那就不要了,以后我总有一天会认识到你,你会心甘情愿把手机号给我的。”

有人带头鼓掌,“好,小姑娘有志气。”

章明珠腼腆道谢。

琳琅在一边被迫听着,不由得感到好笑。

追个男孩子就有志气了?

那西装革履的男青年走上前来,相貌俊朗,笑容灿烂,递给章明珠一张烫金名片,“你好,我是食品公司的董事长,不知能否有幸认识小姐?”

章明珠头一次被这类社会精英搭话,一时间心慌意乱,结结巴巴地说,“不、不可以。”

青年精英不怒反笑,“你真的太单纯可爱了,如果我有你这样直率坚持的女朋友,做梦都会笑醒。”话还没落音,脸庞被人恶狠狠揍了一拳。桀骜不驯的小子揪着他的衣领,“狗崽子,趁着我上厕所勾搭我的小仙女,你是不是嫌命长了!”

青年精英向来养尊处优风度翩翩,哪里是混不吝的对手,被少年重脚踹到了地上,额头嘭的一声撞了白墙,鲜血如注。

血悄无声息渗入了墙。

“这、这是你自找的!”

少年自知理亏,梗着脖子死活不道歉。

章明珠有些害怕,“他……他该不会是死了吧?”

少年一愣,立刻反驳,“怎么可能,我就踹了一脚!又不是瓷瓶一碰就碎!”

章明珠不忍心看青年额头的血迹,慌乱挪开了眼,不经意扫过了画像。

等等,好像有些奇怪。

她把视线移了回去,画框里是一张倒挂的苍老人脸,慈祥的双眼也因为特殊的观看角度显出几分邪佞。章明珠心脏一跳,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艺术,她们普通人看不懂也正常。她欲要收回目光,人眼流出粘稠的血,越过画框,在雪白的墙壁划出鲜红的痕迹。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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