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梦的时间太短(1/2)
在并不是遥远的时期,安国公社宛如一个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大舞台,每个人都在属于自己的特定位置上,忙碌而又充实地度过每一天。
在这个大舞台上,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角色——洪小梅。她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姑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被整齐地扎成了一个利落的马尾辫,显得干净利落又精神焕发。洪小梅担任着公社有线广播的播音员这一重要职务。
每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的时候,洪小梅那清脆悦耳、宛如天籁般的声音便会准时通过广播传遍整个公社。这声音仿佛是一把神奇的钥匙,轻轻开启了沉睡村庄的大门,唤醒了每一个还在睡梦中的人们。
“社员同志们,大家早上好啊!今天是[具体日期],又是充满希望的崭新一天呢。接下来,请大家收听今日的农事安排……”洪小梅端坐在广播站那间略显狭小的屋子里,面前的麦克风就如同她与整个世界交流的窗口一般。她用温柔而坚定的语气,将各种信息传递给每一个听众。
而在窗外,农田里的广播电线木杆像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列着。它们宛如忠诚的卫士,默默守护着这片土地,同时也将洪小梅的声音传递到了公社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能清晰地听到她的播报。
那时候,公社的生活简单而又充满活力。每到农忙时节,社员们在田野里齐心协力,广播里播放着激昂的劳动号子,激励着大家的干劲。休息时,大家围坐在一起,听着广播里的故事、新闻,欢声笑语回荡在田间地头。孩子们在木杆下嬉笑玩耍,对他们来说,这些木杆和广播就是乡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时代的浪潮总是汹涌向前。不知不觉间,改革的春风吹进了安国公社。包产到户的政策让土地重新回到了农民自己手中,人们开始各自忙碌,为自己的生活打拼。渐渐地,乡镇的凝聚力似乎不再像从前那般强大。
随着安国公社的衰落,广播站也失去了往日的生机。设备逐渐过时,听众自然越来越少,洪小梅的声音也越来越难有机会传遍乡村。最终,在一个寂静的黄昏,广播站停止了广播,那根根广播电线木杆在夕阳的余晖下拉出长长的影子,像是在默默诉说着曾经的辉煌。
安国乡也没能逃脱变迁的命运,一分为二,被常盛乡和万丰镇合并。曾经熟悉的街道、建筑,都换上了新的名字和招牌。我大哥的宝贝儿子当时还不算是青年,在乡里当勤杂员,因此也随之下岗了。
洪小梅离开广播站后,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尝试过很多工作,卖过杂货,打过零工,但内心深处,始终怀念着那段在广播站的日子。
如今,漫步在曾经的安国乡,那些广播电线木杆大多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通信基站。年轻人不再知道曾经有过那样一段充满广播声的岁月,他们的生活被智能手机和网络填满。
但在洪小梅心中,那些旧时光永远不会褪色。偶尔,她会在某个宁静的夜晚,回忆起自己坐在广播站里,对着麦克风播音的场景。她知道,虽然岁月变迁,许多东西都已改变,但那段与广播相伴的日子,是她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藏。
在那个充满回忆的九十年代,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去了玉珍家。一进门,我就迫不及待地跟她聊起了洪小梅的近况。玉珍一开始还显得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告诉了我一件让我震惊不已的事情。
“你说啥?就因为我那封信,洪小梅她丈夫跟她吵架啦?”我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荒谬的事情。手中的钢笔也因为我的震惊而差点滑落,掉在地上。
玉珍则坐在炕沿上,不紧不慢地纳着鞋底。她看了我一眼,撇了撇嘴,似乎对我的反应并不感到意外。“那还有假?我可是亲耳听洪小梅说的。你说你,走就走呗,写啥信啊。”
我不禁叹了口气,懊悔地挠挠头,心里懊恼极了。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封简单的信,竟然会给洪小梅带来这么大的麻烦。我当时只是想着,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我搬到哈市了,应该跟她知会一声。
“哼,你是不知道,她丈夫那段时间往自强一组跑,说是搞农业,他们吵架的事就是那时候的发生的。”玉珍继续说道,手上的针线活依旧没有停下。
“这事儿整的,真是闹心啊!”我不禁感叹道,心里像堵了一块大石头似的,沉甸甸的。“对了,你刚说在自强一组还发生了些啼笑皆非的事儿?啥事儿啊?”我突然想起玉珍之前说的话,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赶忙凑过去,急切地问道。
玉珍见状,缓缓放下手中正在纳的鞋底,端起桌上的水杯,轻轻抿了一口,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起来:“这事儿啊,可真是离谱得很呐!你知道黄文儿吧,就是那个住在东边的,她女儿黄敏,还不足十五岁,还是个孩子呢!”
听到这里,我的心猛地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玉珍接着说:“有一回啊,黄敏去北沟挖菜,结果被永久那个高德文给盯上了。那高德文可不是个好东西,他瞅准机会,竟然把黄敏给诱奸了!”
“啥?”我大吃一惊,猛地从凳子上站起来,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这怎么可能?黄敏还属于未成年人!”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玉珍重重地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千真万确啊!当时啊,这事儿还被这屯子的孔老二给撞见了。你猜怎么着,这孔老二啊,比那高德文还不是东西!他见黄敏被高德文欺负,不但没有出手相助,反而趁机要挟黄敏,说如果黄敏不屈从于他,他就要把这事儿张扬出去,让黄敏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黄敏一个小姑娘,哪见过这阵势啊,吓得六神无主,没办法,只好就范了。”
玉珍越说越气愤,脸上的表情也愈发难看,我在一旁听得也是义愤填膺,心中的怒火噌噌直冒。
“唉,这事儿可真是……”我长叹一口气,“太荒唐了,我之前真是一点都没听说过。要不是你今天说,我还真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这世道,啥稀奇事儿没有啊。不过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可得多注意着点自家孩子。”玉珍说着,又拿起了鞋底。
“是啊,黄敏这孩子太可怜了。年纪不大就这样了。”我想到黄敏那稚嫩的脸庞,心里一阵刺痛。
“谁说不是呢。希望她以后能好好的吧。做人可得本本分分的,别起那些歪心思,没有好下场。”玉珍说。
“对,不能做缺德事儿。像高德文和孔老二,早晚遭报应。”我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但是,让人不理解的事情是黄文儿竟然报警无果,人家那边讲经济效益,让黄文给车加油再去追高德文。黄文儿怎么能不生气?以至于有人接下来把他的女儿从屯子里带到北沟去搞事情。给了多少封口费就不知道了。
九十年代那时候是社会比较乱的时代。那个高德文不久跑回来了,还扬言,要是黄敏生了儿子他就抱回去养活。这么嚣张的气焰就是那个荒唐岁月的见证。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各自感慨着这世间的无常和人性的丑恶。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屋子里弥漫着一种沉重的气息。
这场发生在身边的悲剧,让我久久无法平静,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安稳的生活,哪怕即将搬到陌生的哈市,也觉得那些未知的困难都变得不那么可怕了,因为和这荒唐又悲惨的事儿比起来,似乎没什么是不能面对的了。
多年后的一天在哈市,我正在往中央大街方向走,手机突然响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我听出来她是谁没有?我说没有听出来。她又说,那你猜一猜我是谁?我说了两个人的名字,都不对。后来她说她是洪小梅,听到这个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有想到,今生今世还能接听到她的电话。她说是她叔叔洪吉平给她的号码,我这才想起跟住在双城的洪吉平早已经取得了联系。洪吉平说过帮我联系上他侄女。但是没想到洪小梅竟然这样洒脱自然。
用今天的眼光看,我与她的恋爱本身就不应该发生。我那一年不到二十周岁。根本就不懂恋爱的真髓。只是在小说里面寥寥草草的看过,觉得恋爱只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借着跟王艳丽产生的一股火气,于是就想找人偷偷的试一下精神恋爱,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因着共同爱读书的原因,我就在送她的书里写了一张字条,于是我们就恋爱了。可是双方父母却都不同意。尤其是我的母亲,因为黄艳玲还得了一场病。一年多了才好。
接下来有一天,我站在单位的办公室,面对着墙壁时,想到我与她的关系,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的选项。一种没有未来的感觉油然而生。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决定与她分手。但是我又不好意思当面对她表明,只是赶紧给她写了一封信。然后我立刻选择了国春玲,很快就确立了关系,再然后就是订婚结婚。
半年以后,洪小梅当着一屋子的人的面,把我一顿臭骂。这以后的二十年里,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所以,今天她突然从老家那里打电话给我,这是我绝然没有想到的。她说,如今时代不同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应该向前看。后来我们约定有机会见上一面。
这次联系上以后,渐渐的我就听到一些闲言碎语,因此在网上开始不礼貌起来,这就让见上一面更加变得奢侈起来,有时候冷静下来问自己,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
洪小梅去天津有些年头了。刚去的时候,她在一家小饭馆里当服务员,从端盘子洗碗干起,吃了不少苦。她总说,天津那地方大,机会多,哪怕是个小角色,也能活出个大样儿来。在天津,她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从说话带着浓厚天津味儿的大爷大妈,到和她一样背井离乡来打拼的年轻人。
这次她回乡办事,顺道就想去看徐爱洁。她跟我三弟的妻子徐爱洁是同学,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两人就好得跟亲姐妹似的。洪小梅在天津这些年,和徐爱洁也一直没断了联系,电话里、微信上,互相分享着生活里的喜怒哀乐。
某一天我突然做了一个梦,梦见在三弟那里同洪小梅重逢了。
不知从哪里出发,没多会儿,我就到了三弟家。一进门,就听见洪小梅那爽朗的笑声。
“你可算来了!”洪小梅瞧见我,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快步迎了过来。她还是老样子,眼睛里透着股子精气神儿,只是皮肤被天津的风刮得粗糙了些,脸上也多了几道生活留下的细纹。
徐爱洁在一旁笑着招呼我坐下,桌上摆满了水果和点心。“快坐快坐,洪小梅正跟我讲她在天津的事儿呢。”
洪小梅重新坐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开始讲起来。“天津那场,你们是不知道,热闹得很!人来人往的,啥好东西都能淘到。我有一回在那儿,给我家那口子买了条围巾,可好看了。还有那天津的小吃,煎饼果子、麻花,哎呀,想起来我都流口水。”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脸上满是对天津生活的回味。
“不过啊,在外面再好,也还是惦记着老家。每次回来,就觉着心里踏实。看见你们,就像又回到了过去那些日子。”洪小梅说着,眼神里多了几分温柔。
三弟在一旁笑着插了句嘴:“那你咋不干脆回来呢?”
洪小梅白了他一眼,“回来干啥?咱这小地方,机会可没天津多。我在天津干得正起劲儿呢,再说了,孩子也在那边上学了,适应得挺好。”
徐爱洁拉着洪小梅的手,“虽说在外面好,可你也得多回来看看,咱们同学好久都没聚齐了。”
“那肯定得聚聚!这次回来我就把这事儿记着了,等我回天津之前,一定把大伙都叫上。”洪小梅拍着胸脯保证道。
接着,洪小梅又讲起了她在天津工作上的事儿。她现在已经不在小饭馆干了,转行做了家政服务,靠着自己的勤快和实在,赢得了不少客户的信任,收入也比以前多了些。“我跟你们说,干家政啊,就是要用心。那些客户对我可好了,有时候还送我些小礼物呢。”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洪小梅看了看时间,“哎呀,聊得太开心了,都忘了时间。我还得去办点别的事儿呢。”
我们起身送她出门,洪小梅一边走一边回头说:“都别送了,等我下次回来,咱再好好聚!”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知道,洪小梅虽然在天津扎下了根,但故乡永远是她心底最柔软的牵挂。
我就这样地醒了过来,并没有太当一回事,我觉得我的打拼之路还算可以,如今孙子都不小了,每天就忙着看手机写东西。
自强的温世雄在新世纪病了,在家里打吊针。给他扎针的是个年轻小大夫,打完就匆匆走了,拔针他是不包管的,当然叫一声就过来。这时温世雄突然有了尿意,可胳膊扎着针,身边又没人帮忙,他喊破喉咙也没用,如今农村人少,大门口连鸡都没有一只。他就这么憋着。
这一憋,可把他憋坏了,脸上的皱纹都拧成了麻花,身子在炕上扭来扭去,额头上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滚。实在忍受不住了,磨蹭到炕边,只听“哗啦哗啦”的声音,他尿在了地上。刚尿完,门“吱呀”一声开了,他儿子大步跨了进来。
他儿子一进屋,大夏天的,那股刺鼻的尿骚味就钻进了鼻子。他皱了皱眉头,目光落在地上的那一滩尿上,又看向炕上一脸尴尬的父亲。温世雄张了张嘴,想解释,可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父子俩就这么对视着,空气都好像凝固了。
几年前,温世雄还和儿子儿媳一起过。那时,家里虽不富裕,倒也有几分烟火气。可年轻人和老人,生活习惯总归不同,日子久了,磕磕碰碰的事儿就多了起来。后来,小两口一商量,搬出去单过了,就剩下温世雄自己守着老房子。
如今,温世雄年纪更大了,身体也越来越差。终于到了这一天,他突然中风,瘫在了炕上,彻底不能动弹。老六温世升知道后,来伺候了他几次。可每次温世升靠近家具,温世雄就警惕地盯着他,那眼神就像防着贼似的。温世升心里不是滋味,他想着自己好心来照顾,咋就换来这么个眼神呢?
亲属们知道这事儿后,没办法,只能给温世义打电话,求他回乡。温世义在外面闯荡多年,年龄也大了,是时候该回来了。
温世义回到老家,挑起了照顾温世雄的担子。刚开始,他尽心尽力,可时间一长,难处就来了。温世雄有时候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发火,再加上吃喝拉撒都得人照顾,温世义每天累得腰酸背痛。
那天,温世义去万丰赶集,正巧碰上了我。我从哈市回来去看母亲。故人相见,百感交集。想当年,温世义就赏识我少年有才,对我很是关照,在我心里,他是很重要的人。
“二哥,好久不见啊!”我热情地打招呼。
温世义苦笑着摇摇头,“唉,久泰呀,好久不见。你是不知道我现在的难处啊。”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温世义叹了口气,跟我说起了照顾温世雄的事儿,“每天伺候他吃喝拉撒,我这把老骨头都快散架了,他还不领情,动不动就发脾气。我真是不知道该咋办了。”
我听了,也很是无奈,想了半天,说:“二哥,人年纪大了,可能心里也烦躁,你多担待着点。实在不行,找几个亲戚轮流来搭把手?”
温世义无奈地摆摆手,“试过了,大家都有自己的事儿,哪能总来帮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