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是的(1/2)
正如李铁柱预期中的那般,这次群聊事件被群友们到处传播,从这个群分享到那个群,从企鹅群分享到绿泡泡群,然后分享到围脖,论坛,贴吧,小粉书……
比如围脖热搜——
《震惊!某市年轻小伙,因在网上发布帖子而被巡捕判刑五年!》
比如论坛的某个火热的帖子——
《巡捕什么时候管的这么宽了?网络文字狱是吧?》
比如贴吧的阴谋论——
《现在你们懂了吧?龙国的公关人员比漂亮国更恶臭!》
比如小粉书的……额?
《集美们!天大的好消息!猥琐国楠终于遭报应了!》
总之,这件事因为其极其炸裂的程度和魔幻般的剧情,不断的刺激着广大网民的眼球和神经。
最主要的就是“巡捕抓人”这四个字,就因为在网上胡叭叭几句,竟然会被抓?
这个点实在是让广大网民不敢置信,毕竟在众人眼里,“网络上可以肆意妄为”这件事甚至已经成为了铁一般的共识。
倘若打破网友共识的是个人,甚至是灰色黑色的人。
比如说因为网络对骂,其中一方气急败坏,用各种方式手段拿到对方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轻点的电话恐吓骚扰,重点的直接买火车飞机票线下单杀。
又或者说网上有人看你不爽,花钱找人买你一只手。
再或者就是电信诈骗,网络恐吓敲诈。
以上的这些事,网友们其实接受程度就比较高,因为在大家的认知里,这种事就是会发生的,而前例不少。
所以你巡捕就该去管制这些事啊!
现在我们都仅仅只是在网上口嗨,你就来抓我们?
为什么?凭什么?
欺软怕硬?就觉得我们好欺负是吧?
于是评论区不出意外的直接炸开了锅。
“6666在网上发个帖子都要被抓吗?”
真的好恐怖呀。
“我去,这是人啊。”
“怎么了?现在网上连自由言论都没有吗?”
“那叫言论自由,哥们儿。”
反正都一样。
“呃,我觉觉得巡捕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真的就只是在网上发表一下意见,难道就要被判刑?那以后谁还敢在网上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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