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书记被抓(1/2)
等大家平静后,副州长又将曹云龙说的明年再去广交会的事讲了出来。
在大家的质疑声中,他也将曹云龙的话转达了,
结果就是,州委决定,在沿蒙江河的沿岸的县乡,开始挖河,疏通河道。便于水道畅通。
关键的是,所有捞起来的奇石,统一归各县县政府集中。
将来卖出的收入,实行,州县乡村四级分配。
州20%,县20%,乡20%,村20%,
还有百分之二十,用作费用开支。
挖河取石,也是需要人工成本的。
这个事情决定后,就是带回来的钱的处理。
副州长说了曹云龙的意思。
村民是捡奇石的主体,他们应该分百分之四十。
村子分百分之二十。
州里分百分之四十。
这提案一出来,所有的常委都知道了,曹云龙对罗甸县与曹家乡是如何的反感。
最后,州委书记说,“这样一分,罗甸县与曹家乡的干部,更加恨死了曹云龙,对他将来的工作不利。”
所有的人都点头!
他们也得考虑曹云龙的事,这是个人才。
最后,会上决定了,
村民分配百分之三十五。
村里分配百分之十五。
乡里分配百分之十。
县里分配百分之十。
州里分配百分之三十。
那些钱,全被换成了华币,有一千一百万华币。
州里收了三百三十万华币。
县里,分给一百一十万华币。
乡里,分给一百一十万华币。
村里,分给一百六十五万华币。
村民分配三百八十五万华币。
曹家村二百二十户,平均每户分到一万七千五百元。
大家没意见。
这是曹家村村民最后一次在奇石上的收入了。
明年,就没他们的份了!
第三项提案,就是任命曹云龙为曹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本来,这事是县委组织部的事。
但是,罗甸县不行动,只能由州委组织部下文件了。
会议决定,曹云龙上任了曹家乡的乡长后,这一百一十万才下发。没有曹云龙的签字,不能使用这笔钱。
你不高兴,那就忍着。
那钱是人家赚的!
最后一项,是州纪委的报告。
这报告中,讲出了罗甸县委书记贪污受贿之事。
贪污公款五十三万!
收受贿赂二百五十万。
一共犯罪金额达到了三百零三万。
从副乡长开始到县委书记,他工作了二十年。
都在罗甸,一查就出来了。
这一回犯案的人不少。
常委就有三个。处级干部三人。副处级七人,科级干部二十三人。
其中曹家乡的乡长副乡长四人,委员三人。
会议室中,大家都很气愤。
这个时候,还不是流行贪污受贿的时候。那时候在三年后。
一个处级干部,贪污受贿三百多万,说出来吓死人。
最后,会议决定。
抓人!
就在曹云龙回到曹家村的第二天,就得到了消息。
罗甸县的干部,被抓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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