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媒人”为何成屠夫?2003年万荣县“5·27”无名男尸案(2/2)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也将涉案的许青杰抓获归案。
至此,抓捕工作胜利结束。
夜已很深了,侯玉杰局长的办公室里却灯火通明,此时,他正与张新潮政委组织民警连夜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在铁的证据面前,二人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其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
正月里,闫志善通过西范村的许青杰,花了2000元给占赵军领回“媳妇”,“媳妇”在家里待了不到七八天,就像鸽子一样地飞了,再也没有回来。深感上当受骗的占赵军因索要不回自己的2000元而越来越愤怒,扬言要把闫全家大小杀掉,以解心头之恨。
闫志善看着活泼可爱的儿女,感到自家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心里想:与其你要杀我,倒不如我先杀了你,可是他又担心自己一人对付不了占赵军,得有一个帮手才行,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姑表弟张智德。
5月20日下午4时许,闫志善骑着摩托车来到河津市清涧镇西庄村张智德承包的果园内,让他帮助杀害占赵军。张智德没有答应。
5月26日下午,闫志善再次来到张智德承包的果园,又提起此事,张智德经不住表哥的一再拉拢,终于点头同意“帮忙”了。
第二天即案发当天,二人密谋后,各自带上刀子,骑着125嘉陵摩托车来到西梁村外的土坝上,选择了作案地点,把摩托车藏到路边的土山后面,步行了约100米的坡路,来到了一路面狭窄的土坡上,便开始实施杀人计划,想办法把占赵军引出来。
5月27日早上11时许,占赵军正在本村张某家看电视时,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西梁滩果树地的两头母猪发情,你马上来一下。”接完电话,占赵军回家开着三轮车拉着种猪,向西梁方向走去。
半个小时后,当三轮车行驶到土桥上时,占赵军便碰见了张智德,因二人以前认识,随之停了下来,张智德问占赵军:“你干啥去?”
占赵军说:“到西梁给猪配种去。”
张智德说:“我也正好到河津去,停下来抽根烟。”
占赵军就把车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与张智德聊了起来。
就在此时,预先藏匿在土堰军后脑勺上狠狠地砍了一刀,占赵军忍着巨痛回过头来见是闫志善,深知好汉难敌四只手,便求饶说:“我不啦。”
失去理智的闫志善心想:你不啦,我不弄死你,以后你还要弄死我哩,今天非把你的血放了不可。闫志善又抡起刀在占的头部乱砍,占赵军顿时血流如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占不停地用手护着头部,闫志善对张智德说,快把他的手拉住,张智德便从侧面拉住占赵军的手,闫志善再次抡起刀,用刀在占赵军头前砍了三四下,占赵军再也抵挡不住这致命的重击,便从驾驶座上滚了下来,倒在土路上。
以杀猪为生的闫志善深谙用刀之术,又用刀在占赵军脖子上来回拉了一下,在确认其死亡后,闫志善顺手从占赵军腰间取下手机给了张智德,二人把占赵军抬到驾驶座上,把三轮车连人带猪一起推入路边的深沟里。
伪造了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后,二人骑上摩托车在逃离途中扔掉了手机中的机卡,来到胡赵滩里后,停下车来,在汾河里洗掉了手上的血迹,又把尖刀扔至汾河中间水深的地方。然后,闫志善用摩托车把张智德送到果园。
到了果园以后,闫志善把作案时穿的鞋脱下放至果园,换上了表弟作案时穿的鞋,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至河津铝厂见到了其弟和弟媳,告知了其杀人的事情后,便骑着摩托车逃至韩城与自己来住密切的薛义祥的鱼场隐藏起来。
至此,这起报复杀人案真相大白。
2003年12月,闫志善和张智德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