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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妻受辱,莽汉挥刀复仇,2002年新绛县“11·19”凶杀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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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2时,县公安局局长张立强、副局长王永生、刑警大队长李建刚、教导员闫哲元也先后赶到现场。在村委会,局领导组织参战人员进行案情分析。

从审问情况看,2号嫌疑对象张军辉对昨晚的行踪难圆其说。局领导认为,如果是他作案,身上定会留下血迹,从秘密调查的民警发现其家院中有大量洗过晾晒的衣服情况来看,其有销毁罪证的迹象。指挥部遂决定对张军辉的住宅依法进行搜查。

张军辉的院子位于村中央,北面是依地势而建的四孔窑洞,其占西边两孔窑洞,院中的铁丝上,晾有洗涤的衣服10余件,其中有张军辉的衣服4件。搜查中,刑技人员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仔细搜查,从其卧室的床下一瓦缸中起获一双带血迹的皮鞋,在其院西房房顶的彩条布下起获长20公分带血迹的匕首一把。

根据获取的罪证,局领导决定对重大嫌疑对象张军辉进行突审。下午4时,百般抵赖的张军辉在证据面前终于交代了其行凶杀人的全部过程。

张军辉,时年36岁。2002年八、九月份,有关自己妻子李晓梅和常怀玉的绯闻传进张军辉的耳朵后,他有点不相信,便向妻子李晓梅细问原因。在他的追问下,李晓梅道出了真相:2001年8月,常怀玉趁自己去养殖场取饲料时,将自己强奸,此后又数次对自己进行骚扰。

张军辉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预谋报复的计划在其脑海中形成。

11月19日晚7时40分,张军辉手持匕首,欲到常怀玉的养殖场找其行凶,正好在村外碰到去养殖场的常怀玉,张辉便掏出匕首在常的左大腿连捅两刀转身就跑,受伤的常怀玉忍着巨痛追赶张军辉并抓住了张的后衣领,无法脱身的张军辉回头又在常的左臂、上身连捅数刀后逃回家中,并将杀人过程告知了妻子和父亲。

之后,张军辉脱去作案时所穿的衣服和皮鞋,将匕首藏于西房房顶的彩条布下,其妻李晓梅连夜将其衣服洗涤,并将皮鞋藏于床下的瓦缸中。

不久后,杀人凶手张军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妻李晓梅和其父因涉嫌包庇也被关进了监牢。

一家六口人,三个大人失去了自由,家里只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其情其景,可悲可叹!

死者常怀玉,曾因强奸受到过一次深刻的教训,在村里也受到过他人的拳脚惩罚。他本该以此为戒,反省深思,检点自己的行为,但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痛,依然我行我素,重蹈覆辙,做出了于法律、于道德都不容的事,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而且给自己的家庭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抚平的创伤。

杀人凶手张军辉,如果头脑冷静,不一时冲动,而求助法律来解决问题,何苦会走上这样一条不归之路呢?

此案的“女主角”张军辉之妻李晓梅更是后悔不已:“悔不该自己的当初,悔不该自己的……,哎,现在说这些都有什么用呢?”在看守所,情绪低落、面容憔悴的她喃喃自语。

2003年8月,张军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妻和其父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古人云:饱暖思淫欲,贫穷生贼心。对照此案,那些心存侥幸、有各种非分之想和私心欲念的人是否该有所醒悟呢?

(因可理解原因,除犯罪人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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