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不愿离婚遭丈夫虐杀,1991年榆树市“1·13”特大碎尸案(1/2)
1991年1月13日下午三点多钟,吉林长春榆树市的小学生侯俊利和他的伙伴何文举,带着假期的喜悦,朝榆树砖厂附近林带奔去。他们时而笔挺地倒在雪地上,再翻几个滚,时而攥起雪团相互攻击着。忽然,俩人惊立在一个血糊糊的物体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零碎的人体,他们不约而同地惊叫一声,撒腿飞奔而去。
很快,榆树市公安局刑警队的电话骤然响起。
一辆呼啸的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现场。通过勘查,认定这是一块从膝盖至下腰部的女性尸块。无疑这是一起特大杀人碎尸案,应及时寻找其他部分尸块,迟疑不得。刑警队立即派出警力,发动群众,以现场为中心由近向远,寻找其他部分尸块。不久,群众在砖厂附近水沟内找到了无头无双臂的第二块尸块。
当日晚,榆树市局会议室内灯火通明,烟雾弥漫,“1·13”特大杀人碎尸案的分析会正在紧张进行。局长唐云彪、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陈树先及办案人员在听取法医对尸体检验的汇报:被害人为女性,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约1.65米,生育过孩子,血型为0型,没有性侵迹象,进食四小时左右被害,胃内尚有未消化的糖蒜、辣白菜等食物,尸体已冻僵,无法验出具体死亡时间。
唐、陈二位局长听完案情汇报后,迅即作出指示:
一是成立以刑警队长安启范、副队长占柏生为首的侦破“1.13”特大杀人案专案组,负责此案的侦破工作;
二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寻找尸源通告。
三是召开派出所长、治保主任会议,发动群众,调查本市20至30岁走失的妇女情况;
四是与舒兰、扶余、双城、五常等毗邻市县公安机关联系,求得支持,查找尸源。
一场大海捞针似的寻觅战迅速在全市38个乡镇、4个街道、387个村的范围内展开。
摸底工作不断深入,搜寻之网越拉越紧。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审查妇女一万多名,其中查实走失妇女247名,经过进一步筛选,符合尸源年龄段的有158人,这158人由专案组逐个审查,严格把关。
功夫不负有心人,情况一个又一个地反映上来。
环城乡荆家村常某单身一人,行迹可疑。常于1990年11月曾带回家一个朝鲜族姑娘,20多岁,非法同居数月。尸块发现前后,该女人下落不明。这个情况在侦查员心中画上一个重重的“?”号。此女不但年龄与死者相仿,而且经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作为外地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她又是朝鲜族人,有偏爱咸菜的饮食习惯。专案组带着这些问题,循迹追踪,终于查明,该女家住梅河口市湾龙乡。当侦查员赶到梅河口时,该女正待在家中。
又有群众反映,太安乡有夫之妇孙某,27岁,6年前即离家出走,据闻与市某建筑公司工人王某在一起姘居,最近二人下落不明。
专案组以二人为中心,展开调查,王某很快成为重点嫌疑人。其原因有三:一是孙某与死者年龄、身高、胖瘦相仿;二是王某有班不上,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品质较坏;三是案发前王曾与离婚的前妻提出过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
综上所述,王存在杀害孙的动机,构成重大嫌疑。
经过这一番调查,侦查员们疲倦的脸上不觉增添了几分兴奋。当务之急,查找王。全局上下,协同作战,布下了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
经过半个月紧张工作,专案组终于在一个夜色浓重的夜晚找到目标,在一个乌烟瘴气的赌场里将王抓获。但等到的并不是期望中的突破,因为,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住在其亲属家的孙某某。
一个个希望产生,又一个个破灭。破灭之后,又追寻另一个希望。专案组的干警们毫不气馁地工作着,一步步向凶犯逼近。但现实是残酷的,线索一个个地被否掉,嫌疑人一个个地被排除,侦查员无不增添了几分愁思,意欲伸张正义的胸膛压上了更重的分量。
但同时,更加激励了公安干警侦破此案,严惩凶犯的决心。
时光荏苒,转眼间过去了三个月时间,专案组如泥滩上搁浅的小舟,欲进无力,欲退不能。为此案奔波多日的十几名侦查员的双眼布满了血丝。
正当专案组一筹莫展的时候,案情出现了转机。
4月9日、10日、12.日,榆树市新立镇康甲村的农民先后在该村附近发现了被人分解后的两只小腿、两只胳膊,经法医鉴定,此四肢与“1.13”尸块为一具尸体。
这个新发现,正如一支兴奋剂注人侦查员们疲倦的肌体,这说明作案分子对榆树比较熟悉,两处抛尸,很可能通过这个发现新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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