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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狼群”的末日!1995年陆良县大龙潭村特大流氓团伙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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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该团伙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多、案件多、案情复杂,要想速战速决并非易事。但大家一致表示,要克服困难,加快办案速度,确保办案质量,稳、准、狠地依法严惩该团伙犯罪分子。会议决定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并由省公安厅、地区公安处、县检察院派出业务领导和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

在该团伙第一批案犯落网后,其余犯罪嫌疑人如同惊弓之鸟,纷纷四处逃窜。此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成为了一项既艰巨又重要的任务。1995年2月10日晚,县公安局长高富堂、政委李新龙及两位副局长率领六十余名民警,分乘11辆警车直奔马街派出所。

夜幕下的马街集镇灯火辉煌,人群熙攘。然而,在派出所院内却是另一番景象:紧张而有序。党政领导、公安局领导对民警和联防队员进行了战前动员和部署。他们强调,此次行动关乎社会安宁和人民利益,务必全力以赴、一举成功。

在领导的鼓舞和指挥下,民警们士气高昂、斗志昂扬。他们分头行动,有的负责蹲守、有的负责巡逻、有的负责搜集线索。经过连续几日的奋战,终于将大部分在逃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归案。这场行动不仅彰显了公安机关的威严和力量,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

晚10时,高局长发出了行动命令,六十余名参战人员分成9个搜捕小组,分乘11辆警车,似11支利箭直射大龙潭村。

一切通道被封锁了,9个搜捕小组直赴各自的目标。

很快即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落网,但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在外。

这时,高局长发出了“必须跟踪追击”和“就地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敦促其规劝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命令。集中搜捕的战斗持续到凌晨4时,屡次为该团伙成员播放录像的犯罪嫌疑人王光康落网了,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保胜斌落网了,另一犯罪嫌疑人在其父母的带领下,主动到指挥部投案自首。

当夜的集中行动分别在大龙潭村及周围村寨、县城等共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

11日上午,高局长和陈副局长不顾夜间的疲劳,在大龙潭村就地召开群众大会,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13日,县局又调集了一批精干力量,组成两个追捕小组,继续执行追捕任务。

2月17日、25日又相继在本县及附近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

其余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去了呢?

追捕民警们采取了全方位的侦查措施,使用各种手段捕捉线索,他们抛弃了与家人团聚的节假日,日夜兼程,翻山越岭,奔袭在追捕战斗中。

3月2日夜,主要犯罪嫌疑人冯红建、陈小冲在昆明市北郊某建筑工地被捕获。

3日下午,主要犯罪嫌疑人保坤良在楚雄市附近的一个山上被抓获。

3月13日晚,主要犯罪嫌疑人保明潜回家中,被等候的民警抓获。

4月11日夜,在个旧市躲藏已久的犯罪嫌疑人保庆红,在睡梦中被追捕民警抓获。

……

在公安机关的雷霆追捕之下,那个曾肆意作恶的犯罪团伙的56名嫌疑人中,已有49名落入法网,余下7名也在次年悉数归案。经地、县政法机关深入审查,该团伙中冯贵文、保石乔等36名主犯,自1994年3月至9月间,在本村及周遭地区,以拦截、强奸、轮奸为手段,对女青年实施了令人发指的侵害,共计达115人次。受害者中,最小的年仅15岁,有的受害者甚至被连续轮奸13人次,遭受长达13个小时的凌辱。

该团伙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本村及邻近村寨,手段明目张胆,甚至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犯罪。受害者大多是本镇及附近村寨的居民,有的竟与案犯相熟识。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行为并不十分隐蔽,却何以能猖獗至长达7个月之久?

深入调查后发现,此案中竟有50多名受害者选择了沉默,无一人报案,这无疑是该犯罪团伙得以逍遥法外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这些受害者在遭受如此深重的伤害后,为何选择忍气吞声、不寻求法律的保护呢?

陆良县公安机关在案件告破后,找到了26名受害者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受害者不报案的原因复杂多样。一方面,部分文化层次较低的受害者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如何寻求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一些受害者因恐惧犯罪分子的威胁和报复,缺乏与犯罪分子斗争的勇气;再者,受害者往往顾及个人名誉,担心遭受周围人的非议和歧视;最后,严格执法的宣传薄弱,而反面的流言却甚嚣尘上,导致一些受害者担心报案后无法得到公正处理,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灾难。

受害者小吴在案件侦破后,面对民警的询问,流着泪写下了自己的心声。她写道:“我遭遇的这场噩梦,如果让家人知道,他们如何能承受这样的打击?我那善良而脆弱的母亲,恐怕会因此一病不起。我又如何对得起他们的养育之恩?如果这件事传出去,我的名声将如何保全?周围人的眼光和议论,我能承受得了吗?如果我选择了报案,你们(公安机关)虽然能抓到罪犯,但如果罪犯家中有钱有势,他们会不会通过各种手段逃脱法律的制裁?那我岂不是白白遭受了这些痛苦?”

小吴的心声,无疑道出了许多受害者的共同顾虑和无奈。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犯罪团伙的残忍和嚣张,也暴露了社会在保护受害者、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每一个受害者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保护和救助。

受害者小赵在受害当晚,原本怀揣着报警的决心,然而内心的恐惧却如同乌云般笼罩着她:一方面,她担忧报案会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名声,如同被污点沾染的羽毛;另一方面,她害怕案犯家底雄厚,拥有权势,报警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在本案的开庭审理阶段,记者跟随办案干警的脚步,悄然走访了受害者钱某、郑某、王某。当她们回想起那段遭受侵害的黑暗时光,心中的悲愤如潮水般汹涌,言语间流露出无尽的痛苦与挣扎。在长久的沉默之后,她们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泪水与控诉交织在一起,声泪俱下地揭露了歹徒们的残忍行径。她们所陈述的不愿报案的原因,与小吴、小赵的顾虑如出一辙。

这些受害者们在遭受不幸后,精神几乎崩溃,痛不欲生。其中一名受害者曾三次尝试服毒自尽,试图逃离这无尽的痛苦;而另一名受害者则因害怕怀孕,大量服用安乃近,险些陷入生死边缘。在女干警的悉心开导与鼓励下,这三位受害者逐渐找回了生活的勇气,她们决定抛弃心中的阴影,努力忘却那段惨痛的经历。她们表示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并劝诫其他女性同胞们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1995年6月17日,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陆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庄重地公开宣布了对该犯罪团伙中32名案犯的一审判决。这一天,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那些曾经作恶多端的歹徒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一判决不仅为受害者们带来了些许慰藉,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任何胆敢挑战法律底线的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冯贵文、保石乔、保春波、王祥林、冯红建、王红祥、保坤良、王冲昆、保忠良这九名罪行深重的首犯,被庄严的法庭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永远无法再踏足社会。而王昆林、陈小冲两犯则被判处死缓,政治权利同样被剥夺,其罪行的严重程度不言而喻。保坤能、保应文两犯则因罪行深重,被判处无期徒刑,政治权利终身剥夺,他们将在无尽的黑暗中度过余生。

冯国红、刘建华等十七名罪犯则受到了有期徒刑的惩罚,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而从犯郭小双、保恩,因罪行相对较轻,被免予刑事处分,但他们的心灵深处,必将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昔日,那支丧心病狂的“狼群”在乡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罪行累累,令人发指。然而,正义终究不会缺席。今日,法律的利剑已然挥舞起来,将那些恶徒一一斩落马下,“狼群”的末日已然来临。他们的罪行被一一清算,法律的天平为他们定下了公正的裁决。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是一场法律与人性的较量。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法律彰显了其威严与公正。那些曾经作恶多端的“狼群”,如今已被法律严惩,他们的罪行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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