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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一间猪圈与五条人命,1999年祥云县“1·25”特大凶杀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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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杀死3个人之后,丁正能没有表露出过多的后怕和遗憾,但有一点他是十分明白的,那就是他已犯了大罪,并且是连杀了3个人的重罪,由此带来的后果他是完全清楚的。

丁正能稍事收拾,交代了一下,他就步出那个曾经生活了22年、此时正充满着浓重血腥味的没有围墙的农家小院,径直往村公所方向走去。

到了村公所,丁正能向村干部说他来投案自首,他刚刚杀死大哥、大嫂及侄儿3人。当时,祥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杨家能、陈玉奎、刘万福等人为调查一起盗窃案恰巧在村公所,他们就直接受理了这起案子。

开始,听丁正能说仅仅因为一间猪圈发生争吵就连续杀死3人,他们还有点不相信,以为他在谎报警情,至少是夸大事实,但紧跟丁正能之后赶到村公所包扎伤口的丁正有的陈述,使民警和村干部们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面抽出警力讯问丁正能,一面赶到出事现场,以最快的速度收集、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在电话上向局领导、刑警大队领导作了案情汇报,请求增派技侦人员赶赴现场,尽快查清案情。

通过几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临近天黑时,公安民警就将犯罪嫌疑人丁正能拘留。

在公安民警带着丁正能即将离村的那一刻,丁正能之妻罗红花不顾围观的人群,冲上前死死抱住丁正能,双双抱头痛哭。

临别,丁正能告诉罗红花:“我走了以后,你要为我争口气,苦上两年把我们结婚时欠下的四千多元债还清,然后再去改嫁,不要让人家说我们的闲话。”

丁正能虽然被拘留了,但悲剧尚未结束……

丁正能被民警带走了,3条人命的善后事宜由干海村公所的干部和案发后赶来的乡政府领导、乡民政助理员研究处理。

在料理死人后事的同时,村社干部们并未忘记做好活人的工作。丁正能连杀3人,罪不可赦,且杀人时,其妻罗红花亲眼目睹,无疑会给她心理上造成极大的恐惧,使她又悲又怕。新婚还不满4个月,就落得个孤苦伶仃的下场,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为防止她一时想不开,自寻绝路,他们早已对此作了周密安排,让其二嫂即丁正有的妻子谢春花随时陪伴着她,一面开导劝慰她,一面防她自杀,只等到次日由村社派专人将她送回弥渡娘家,以后的事再作计议。

然而,村社干部们的良苦用心并未收到预期效果,最终还是防不胜防,悲剧再度发生。

当晚,罗红花在其二嫂谢春花和众人的劝说下,表面上心情已有所好转,人们都为此松了一口气,思想上也就有所麻痹。当天晚上12时许,罗红花说要休息了,就独自进卧室去。之后大家都没有介意。

直到1月26日,也就是次日早上8时,谢春花见罗红花还没有起来,于是就去叫门,哪知叫门也不没人答应,谢春花才觉得事情不妙,于是喊来村里人破门进去查看,可惜为时已晚,罗红花早已口吐白沫,变成僵尸。

后来,据法医检验,罗红花系服用毒鼠灵自杀死亡。

1999年4月,丁正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丁正能为建盖一间猪圈而杀死兄嫂、侄子3人,他自当受到法律严惩。其妻罗红花惊恐、气极,精神完全崩溃,也服毒自尽。如此一家五口命归西。究其原因,初为兄弟间互欠忍让,遇事缺乏退一步“想”的度量。及至恼怒之极,人性泯灭,举刀戮刺,不计后果。

以“不懂法”一言以蔽之,未免太草率,“杀人偿命”的道理,大凡人等皆知。加强修养,完善人格,提高文化,遏制野蛮,实在不可稍有松懈,务必使人懂得“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的道理。更何况是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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