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通向绝路的信条,1994年临汾市西杜村“12·21”凶杀案(2/2)
侦查的巨网,犹如投石湖面泛起的层层涟漪,以现场为中心不断扩大、伸展;调查的方法也另辟蹊径:排查可疑人同回忆历年来附近发生的案件和怪事双管齐下,把一个个可疑点连成一条可疑的线。
1994年1月3日,侦查员从一个多月前女青年赵晓燕家门前的柴堆突然起火的事件中,了解到一个细徽的线索:据说,起火那天夜里,赵晓燕可能遭遇过什么事情。但她不愿意说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
侦查员们经过耐心工作,赵晓燕终于讲出了事情的全部过程:1994年10月30日深夜,一个歹徒打着手电,拨门而入。持刀调戏赵晓燕,又用木棍殴打与她同室的妹妹和另一女伴,临走时抢走了桌上的双铃马蹄表。
这一情况使侦查人员们很自然地将赵晓燕的遭遇与韩建平的被害无形的连在了一起。很快,一个并案侦查的新方案产生了。在赵晓燕父母的协助下,促使赵晓燕又提供了两个可疑对象:本村的徐海云青年和三景村的段青云。
调查工作急转直下。徐海云没有作案时间,否定了。而段青云则于10月30日和12月19日、20日均未上班,这正好是两起案件的发案时间。
段的干妈在西杜村,与赵晓燕家是近邻;其姐姐又与韩建平的姐姐是妯娌。段对赵晓燕和韩建平的情况都比较熟悉,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决定,侦查工作分头进行:以访问的形式正面接触段青云,察言观色。段青云神态自若,没有发现破绽。
当以谈家常的方式,向段的父母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时,在他家中发现了沾有血迹的棉帽子,侦查人员用巧妙的办法提取带回。
经过技术鉴定,段青云作案无疑。董副处长下达了命令:“立即突审,搜查取证。”
段青云被传唤到侦察员临时办公室,坐在长凳子上,眨巴着狡黠的眼睛说:“我知道的情况都讲了,还找我干啥?”
“因为你没讲实话。”刑警队长单刀直入。
“我没有什么可讲的了。”段青云显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这是留给你的一个机会,讲不讲由你。”
“反正我没有犯法。”
突审艰难地进行着。此刻,搜查工作也在抓紧进行。侦查员从段青云的床头发现了一本已经磨损了的有关侦查破案的书,从衣柜里搜出10多只钟表。当侦查员把这些钟表放在赵晓燕的面前时,她一把抓起一个小巧玲珑的马蹄表,声音颤抖着说:“就是这个,就是这个!”
赵晓燕的妹妹指着马蹄表背面的一个小亮点连声说:“这表是我家的!”
很快,双铃马蹄表和那本有关侦破的书,同时摆在了段青云的面前。刑警队长一言不发,目光咄咄逼人。
“这,这……”段青云脸色陡然变得铁青,汗珠从前额一颗颗滚了下来,他处心积虑构筑起来的精神防线终于崩溃了:“我交代,我交代。”
段青云年仅22岁。在人生的道路上,22岁是多么珍贵的金色年华!然而,翻开段青云的人生档案却不难看出,他所走的是一条充满了邪恶和血渍的绝路。“强者为王”是段青云一直恪守的信条。当他还是系戴红领巾的时候,就对那些亡命之徒、武斗干将顶礼膜拜。近年来充斥电影、录像中的大侠、恶棍,又使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时时想着要像自己的名字那样,青云直上,在众人面前称霸称王。
他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受到一次批评,竟用铁锹铲掉了班长的鼻子;复员后到石料场当临时工,感到低人等,三天两头旷工。经常泡在武打的奇侠小说和电影、录像中,贪婪地吸吮着荒诞不经的毒汁。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本有关侦查破案的书,从反面接受着犯罪的熏陶,潜心研究反侦查的伎俩,罪恶的念头萌发着,膨胀着……
10月30日,段青云终于迈向犯罪的深渊,把犯罪的手伸向了赵海燕。而后又把淫邪的目光盯在了韩建平的身上。
12月19日夜里,持刀潜入韩家查看地形,趁机作案,未能得逞。20日深夜破窗入室,持刀行奸,遭韩斥骂,恼羞成怒,杀人后侵犯了死者。
作案后采取种种手段,伪造现场,企图转移侦查视线。他曾经很为得意,以为自己的那些拙劣作法可以蒙蔽侦查人员的眼睛。岂料“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1995年4月,段青云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