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那就办吧(1/2)
胡兰月跟林思远住在一个屋檐下四舍五入一下,也已经一年了。
这一年多来,林思远对胡兰月照顾的无微不至,同时他也很有君子风度,没有对胡兰月有丝毫冒犯。
就是这一年俩人同住不同居的生活,让胡兰月彻底认可了林思远。因为他的君子之风,胡兰月对他生出了深深的倾慕。
人品这个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一起共事,经历过大是大非才能显现出一个人真实的品行。
既然长辈们都想看到二人举行一场热闹的婚礼,同时胡兰月也看出来林思远也很想趁热打铁把婚事儿给办了。
仔细思量以后,胡兰月才开口:“既然你们都盼着我们俩早点儿把婚礼办了,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不过在我俩大学毕业之前,你们不许催生。还有我打算二十五岁以后再准备生孩子。”
听到女儿说同意马上办婚礼,胡长民跟赵红梅高兴的跟什么似的。
赵红梅忙跟兰月保证道:“你们俩现在在念书呢,我们肯定不催你生孩子了。过了二十五生挺好的啊,大一点儿知道怎么照顾孩子。”
胡长民跟妻子的态度是一样的。
“姐,你跟姐夫结婚以后是不是就要住在隔壁了?”婷婷一想姐姐出嫁了,就得搬
出去住,顿时心情低落下来。
家里房子重新盖起来后姐妹俩不住一个屋了,但姐妹俩终究还是住在一个屋檐下,一个锅里吃饭。
看到婷婷脸上明显的不舍,胡兰月心里头暖意如斯,她笑着说:“放心吧,我和你姐夫结婚了,我肯定也会住在咱家的。我们平常住在一个屋檐下,回老家来了肯定各住各家了。”
“那不行,月月,你跟思远结婚了,就该住婆家去。如果结婚了你还住在娘家,我和你爸肯定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的。”赵红梅认真且严肃的说。
胡长民也说:“是啊月月,结婚了你就得住到婆家去,可不许坏了规矩。”
“爸,妈,我知道。”胡兰月嘴上答应着,心里头有她自己的打算。
回农村两年了,胡兰月自然清楚农村这套所谓的规矩了,说好听点儿是规矩,其实就是封建糟粕。
陪着父母和妹妹说了会儿话,胡兰月就去了隔壁,刚好林思远要过来找她,俩人就在两家中间的那片竹林外头碰了个正着。
索性俩人谁也没去谁家,就站在竹林外,一边听着偶尔的风打竹叶声,一边亲亲热热的说话。
林思远要去伸手把胡兰月搂怀里,胡兰月下意识的闪身:“热死了,别黏黏糊糊。”
林思远的手尴尬的在半空僵了一下,然后缓缓收回:“奶奶希望咱们马上办婚礼,爸妈也希望,早晚都要办,咱们干脆趁着这个暑假把婚礼给办了。”
胡兰月道:“我也是这个意思。办婚礼需要的东西可不少,咱们年轻也不知道该买啥不该买啥,我寻思着咱们带我妈去市里,让她帮咱们参谋参谋,顺便带她观观景。”
林思远本以为胡兰月不同意现在办婚礼呢,没想到她如此配合,顿时高兴的忘乎所以了。
高兴到忘乎所以的林思远再次靠近自家媳妇,伸手把胡兰月的腰搂住:“那咱们就带岳母去市里帮咱们参谋着采买结婚需要的东西,举行完婚礼咱们俩可就得做真正的夫妻了,你不许耍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