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守法善民(2/2)
曹鲲:“这是什么意思?”
曹飞熊神情凝重道:“皇帝下诏了,由除妖司牵头诛杀妖物,凡是登记造册的修士必须相应征召,或是效力除妖司,或是按月上交妖物尸体,二者择其一,若如发现修士懈怠,就会派兵抓捕,发配到西洲戍边,西洲戍边你应该知道,那就是去送死。”
曹鲲慌了,登记造册的修士,那他没跑了。
大乾皇朝立国之初便对修士严加管束,凡是修行者皆要向官府报备,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天魔宗是受过大乾皇朝册封的合法宗门,宗门的弟子自然也都是合法修士。
享受大乾皇朝的修士待遇,自然也要履行修士义务。
至于修士待遇包括:
不会被官府缉拿。
享受的皇朝月俸。
月俸有宗门的宗门代领代发,没有宗门的按月到官府领取。
义务那就是:效忠皇帝,遵守国法,服兵役……等等。
曹鲲很有自知之明,也没有违抗皇帝诏令的胆量。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他上辈子安分守己,这辈子大概也是吧。
别瞧他杀人放火的事情没少干,但违法的事情他从来不做。
杀人放火违法吗?
升斗小民当然违法,但修士只要在某些规则之内就合法。
所以一直到现在,曹鲲还是大乾皇朝的守法善民,并且还是大乾皇朝的纳税大户,多次受到官府的嘉奖,奖状(牌匾)可都妥善保管着,没少拿着显摆。
哎!
守法善民!
合法修士!
好是好,但就是“不自由”,身上被无形的锁链束缚着。
这不皇帝金口玉言,一纸诏书,他也跑不掉,除非他不想在大乾混了。
曹鲲问:“父亲,按月上交妖物尸体是什么标准?”
去除妖司效力,当临时工,那太掉价儿了。
脏活儿累活儿,临时工干。
黑锅,临时工背。
老子是曹鲲!
能受那孙子气?
曹飞熊道:“筑基修士每月最少一具小妖尸体,上不封顶。”
可恶!
早知道不筑基了!
妖族和人族修行之法不同,境界等级自然也有差异。
妖族天生地养,修行之法也各异,境界上不像人族那般严谨完善。
妖族和人族境界称谓相差不大,也不知道是谁模仿的谁。
妖族境界自下而上,依次为:化形、结丹、元婴、化神、炼虚、合体、渡劫。
小妖灵智初开,刚刚开始修行,步入妖族行列,强弱相差最为悬殊。
那蝙蝠妖还没有结成金丹(完全化形,也有妖族选择不化形),虽然凶恶异常,但依旧处于化形期,属于小妖行列。
可就是这一只小妖,差点儿要了他的小命。
曹鲲可怜巴巴的看向曹飞熊:“父亲,那这只蝙蝠妖就留给孩儿交差吧。”
曹飞熊摇头叹息:“儿,你长大了,要学会自食其力了,为父不能一直养着你,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要受穷,为父没冲你要伙食费就已经够偏爱你了,要知道,你那些兄弟姐妹,从登记造册后,每月都要给为父交伙食费,这蝙蝠妖是为父杀的,为父要是留给你,你那些兄弟姐妹会怎么想?为父虽然修为高,但也不会分身法,所以,儿啊,你要体谅为父。”
曹鲲满面愁容:“嘿!这可如何是好!”
曹飞熊:“独自除妖风险太大,要不你去除妖司吧。”
曹鲲嫌弃道:“临时工狗都不干。”
曹飞熊:“哎,现如今是正道伪君子把持除妖司大权,你进入除妖司也会被百般刁难,升迁指定无望,要不然为父就托关系把你送进除妖司吃皇粮了。”
曹鲲愁的不行,孟大苏大着胆子凑上前:“义父,除妖风险大,但义父您富甲天下,可以花钱买啊。”
一语点醒梦中人!
曹鲲顿时茅塞顿开,愁容尽散:“哈哈哈……对呀,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子有钱,还愁买不到小妖尸体。”
曹飞熊不满道:“修行一途,当迎难而上,你这般贪生怕死,懒散懈怠,何时才能得道飞升?”
曹鲲嬉皮笑脸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得上天庇佑,得道长生绝非难事,父亲不必担忧。”
知子莫如父。
曹飞熊太知道曹鲲的秉性了,也知道言语管教对曹鲲是无用功,索性就放养了,由着他来,只要别在他眼皮子底下夭折就行了。
“为父也要响应征召,准备随同众长老前往西洲诛妖,你好自为之吧,为父回了。“
无可奈何的撂下一句,曹飞熊掀起一阵黑风消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