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凡修:从贿赂仙师,加入宗门开始 > 第168章 离去

第168章 离去(1/2)

目录

若是自己那时,做得更多一些,或许他就不会死亡了。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也没有回头路。

发生的事情,就是发生了,改变不了什么。

此时,叶鹏业兴奋过后,也是连忙对叶华说道:“小华,可不要忘记仙师的恩情!”

“对了,仙师,你说小华的资质还不错,不知能否收小华为徒呢?”

“收徒?”

王坚打量了一下叶华,虽然不错了,但是呢,他自己连安稳的地方,都还没有呢。

而且他一心向道,哪有时间去教导什么徒弟呢。

所以,他就摇头起来:“我不收徒弟的。”

听到了王坚明确的拒绝,叶华、叶鹏业都是脸色失望起来,他们内心中,也怀疑前面王坚说的修炼资质不错,只是安慰他们之话。

或许,真正的资质是很差的,仙师恩人就不愿收徒了。

王坚也注意到了他们脸色的失望,似乎跟自己当初,不能加入凌云宫那般,感觉整个人生都没有希望了。

联想到了自己的过往,王坚也有些生起恻隐之心。

不过呢,他觉得自己目前的状态,还是没有必要收徒的。

但不收徒的话,王坚看着他们失望的样子,就想到了自己在清溪村的时候,也是这般模样的。

终究王坚心里感觉有些过意不去。

他便转口说道:“收徒还是不可能的。”

“不过呢,我倒是可以给小华,一部基础的修炼功法,让他自行入门修炼,后续是自己加入其他宗门,还是当一个散修,就看他自己吧。”

“能够走到什么程度,就看他自己的气运机缘了。”

“其他的,我也帮助不了什么。”

说着,王坚就从自己储物袋中,取出了一部书籍。

在书籍封面上,写着几个大字——《水灵诀》。

这是当初李铭,在死去后,托付给王坚的。

只是一直没有用上的地方。

而现在遇到了这个跟李铭一样,拥有水、木双属性灵根的叶华,就送给他吧。

相识一场也是缘分啊。

其实,王坚选择送这一门水属性基础功法,除了他和李铭拥有一样的水、木双属性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周围一带都是海水。

若是修炼水属性功法,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

而且修炼《水灵诀》,只要入门几个层次后,就可以踏水而行,不需要施展什么法术。

另一个方面,它操控水的攻击,也是一绝的。

当然,再怎么好,它依然只是基础功法而已,但也足够叶华在炼气期的时候使用了。

到了筑基期以上层次,还需要换上更高级的功法,才能够继续进阶下去。

叶华虽然认字不多,也不知道这书籍是什么,但是也明白,王坚这位仙师,送给了他一个很好的东西。

他就用脆生生的声音,答谢说道:“多谢仙师恩人!”

虽然不能被王坚收徒,很是可惜,但是叶鹏业也知道,不能够强求什么的,连忙答谢起来:“多谢仙师了!你的恩情,我们叶家会记住一辈子的。”

王坚倒没有想要他们能够答谢什么东西,只是随心而为的一件小事情而已。

他叮嘱一声:“老头子,你孙子还小,认不得很多字。”

“以后你可就教一下,不然他有我给的功法,都无法修炼的。”

“明白,我一定会教导好小华的。”叶鹏业连连颔首。

至于他怎么教,是请人,还是自己,王坚可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接着,他们就闲聊其他的事情了。

叶华没有插嘴什么,只是抱着《水灵诀》,不知道思考什么。

或许,他也不会知道,这一部基础法诀,却改变了他叶家的命运。

直到叶华成为一方霸主,依然能够回味到今天的一切。

一位姓王的修士,改变了他的人生。

……

和叶鹏业闲聊完了很多事情,王坚也就离开了他家,到荒石岛其他人家去了,询问一下周围海域的情况。

如此,不知不觉,就三天时间过去。

在这段时间中,王坚通过打听荒石岛上的人家,得知了很多事情。

和叶鹏业说得基本上差不多的,荒石岛周围海域中,也有几个类似的岛屿,也生存着一些凡人。

但是,这些小岛中,都是没有灵石矿脉存在的,也没有什么修士存在。

周围一大片海域岛屿中,只有那个铃木岛是有修士存在的,其他的岛屿孩子,去检测灵根什么的,也是去那里的。

而在这些岛屿中,有一些大商船,是不断来往铃木岛的,交易一些东西。

除了这些正常的知识外,王坚还询问到了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得知了周围这一大片海域,似乎还有一个名字,叫南外海。

至于为什么这样叫,可就不清楚了。

那个老人,说是很久以前的一位仙师,所流传下来的。

王坚只能询问出一个大概,很多事情,都是不明所以的。

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都是一些凡人,哪里知道得这么多东西呢。

如此的话,他决定立即前往铃木岛,询问真正的修士,那就可以知道这里的真实情况了。

于是,王坚就跟叶鹏业爷孙二人,告别了。

虽然铃木岛和荒石岛之间,有来往的大商船,但是这也只是凡人前去的办法而已。

王坚可是一个修士啊,知道大概方向,还有海域距离,那就可以飞过去了。

就不用乘坐大商船,这么麻烦,并且浪费时间的办法。

嗖!

王坚快速飞行的身影,划破了海域的上空,快速远离荒石岛,往远处海域的铃木岛奔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