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星穹铁道:流明 > 番外:假如(三十八)

番外:假如(三十八)(1/2)

目录

啊?

不是……死的谁?

符玄?

景元眨了眨眼,理解了半天。

合着守卫昨天晚上也守的符玄是吧?

符玄也满脸无奈。

狼人刀的自己。

看来女巫昨天晚上也把解药甩在自己身上了。

真是……美妙的巧合。

两条狼还不知道有这种奇遇。

这更让渊明和银枝认定女巫的解药早就用没了——其实刚刚才用没。

镜流突然觉得自己不该跳了。

她要是现在跳出来被刀了,两个神职,一个村民,一条狼……

好像也能打。

但前提是要让所有人相信自己。

再继续隐藏下去就不对劲了。

“死者右侧第一位开始发言。”

还是丹枫。

丹枫真的迷茫。

他就是个村民。

从开始用手机对着玩狼人杀到现在,他都一直是村民。

从来就没有过别的身份。

但是他明白,现在自己不能太迷糊。

因为大概率就剩下他一个村民了。

“我从第一局到现在都挺迷糊的,因为我一直都是村民……然后,第一局应星死了,其实我更偏向于第一局女巫和守卫都没有守护,因为说实话,应星和我一样是迷糊的。”

丹枫眨了眨眼:“第二局可能是女巫和守卫的守护撞在一起了,有可能符玄就是女巫,她救了自己……但是我希望下一局守卫可以守护我,因为据我观察……现在场上估计就剩下我一个村民了。”

丹枫挠了挠头:“我就说这些。”

然后到渊明了。

“其实我觉得……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应星是预言家,因为第一局还没预见什么东西就被狼人刀了,根本就没有发言的机会,我也是村民,但是现在为止已经死了两个人了游戏还没结束,如果狼人没有自刀的话,现在场上可能只剩下一个神职了,按照丹枫的猜测,剩下的应该是守卫,所以我建议守卫今天晚上还是要守自己,如果一个神职还死掉了,那就没法玩了。”

渊明耸了耸肩,无奈的笑着:“我说完了。”

“下一个。”

“我是预言家。”

镜流自爆了。

“我第一局验证的是渊明,渊明是狼,但是第一局我没跳,因为那个时候局势不明朗,而且我担心我说不过渊明,因为狼最知道谁是好人。”

镜流摇了摇头:“第二局我验证的是景元,景元是好人,我想的是,场上掉了两个人,游戏没有结束,应该是一个神职和一个村民,大概率不会是两个神职一起死掉,那么我会跳出来替剩下的村民挡一刀,从刚才开始渊明在混淆概念,他同化了各位心中的概念,让我们去认为剩下的那个就是守卫,但是如果剩下的那个其实是女巫的,又或者剩下的只有我一个神职呢?”

镜流深吸一口气:“所以各位,我希望今天晚上各位先将渊明投出去,然后我可能会死,当然我也可能不会死,因为我把这一点说出来,狼人不杀我去嫁祸我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真的只剩下我一个神职,我被投出去,游戏就输了。”

镜流耸耸肩:“投出渊明,如果真的剩下守卫,今晚守护丹枫,如果我或者是另一个人死了,剩下的那个狼的身份就很明显了。”

镜流看向银枝。

渊明眨了眨眼。

哦……要输的节奏。

投票环节,渊明不出意外的被投出去了。

他无奈的笑笑,向后靠了靠:“我没什么感言……但是有的时候,自己认定的,有可能也会捅你一刀。”

“天黑请闭眼。”

“狼人请睁眼。”

银枝睁开眼。

渊明没法参与了,也没法给他任何提示,只能看着银枝做选择。

银枝还是坚定的选择了丹枫。

“好,狼人请闭眼。”

“预言家请睁眼。”

镜流睁开眼,对着渊明做了个鬼脸。

可爱……

渊明笑了笑。

镜流选择了丹枫。

丹枫是好人。

镜流露出一抹笑容,闭上了眼睛。

“女巫请睁眼。”

景元睁开眼,指向银枝。

“好,女巫请闭眼。”

“……天亮了,游戏结束。”

“狼人胜利。”

“啊?”

镜流睁开眼睛:“为什么啊?”

“狼人杀了最后一个村民,女巫起毒杀了狼人,狼人先刀,狼人胜利。”

白珩耸了耸肩:“你不是分析的挺明白的嘛……怎么最后还是先入为主了。”

“啊?”

镜流一愣。

“符玄是守卫啊,她早就死了。”

白珩指向符玄。

“耶——”

渊明站起身,和银枝击掌。

银枝笑了两声:“我就想着赌一把,要不然也得输,要是守卫真死了呢。”

“不是……我就想知道,为什么第一局一定要杀我?”

应星眨了眨眼。

“没什么,随便挑一个人杀。”

渊明笑了笑:“你是幸运儿。”

“不公平,不公平啊!”

丹枫撇了撇嘴:“从视频玩狼人杀开始到现在,我每一次都是村民,就没当过狼人!”

“那不是很正常嘛。”

白珩耸了耸肩:“我要当玩家了,谁要来当上帝?”

“我来吧,我休息一下。”

渊明站起身:“正好我也体验一下旁观者清是什么感受。”

白珩在旁边看着,分析的可比玩的时候清楚多了。

渊明简单的洗了洗牌,把牌在桌子上散开:“看自己手气哈。”

“好。”

眼看着众人已经看完了自己的身份,渊明清清嗓子:“天黑请闭眼。”

“狼人请睁眼。”

应星和丹枫同时睁开眼。

好好好……狼人兄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