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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4章 弱势群体也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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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的前提,没有法律效果,不可能有社会效果,更不可能有政治效果!”

“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法律是神圣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无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都必须严格依法!”

“一次司法不公正胜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污染的是水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是具体的,是跟生活密不可分的,不是高高在上、形而上学的,如果执法、司法满足不了人民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感,那法律如何服人?很容易让政府陷入塔西佗式陷阱!”

“不只是法律审判,为了维稳,一些机关倾向于给予闹事者额外的利益,谁闹谁有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在社会上搅风搅雨!这会造成什么?那就是真正的公平没人维护!真心守法守规矩的人吃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一定要更全面地认识。不只是说,官员、商人等掌握社会资源和话语权的人,要和普通老百姓一样,遵规守纪,而且要有更高的要求。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弱势群体也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违反了法律,依然要受到处罚!只有法律面前真正人人平等,才能人人敬畏法律,人人遵守法律!这是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道的必然要求!”

梁江涛的文章很接地气,深入剖析了现在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而且站位高远。

他不像那些为官者一样,老是捡好听的说,偏颇地站在所谓弱势群体那一边,因为那样最能彰显政治正确,也能彰显宗旨意识,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掩盖问题,让问题积累得越来越严重。

真正的公平,必须要一碗水端平。

社会既得利益者有问题,就要批评既得利益者,少数弱势群体有问题,那也要批评他们。

因为很多弱势群体并不真的是弱势群体,或者他站出来发声、诉求,并不是真正要维权,而是想获得超额利益,说白了就是获得特权!

一些多年的老上访户,可能是合法的利益没有解决,他个性强硬,不服输,一直跟进,但这其中也不排除一些人,感觉到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获利,于是狮子大开口提要求,再不济,跟政府周旋的过程中,他能得到很多好处。

一到关键时间节点,比如重要会议召开,有关部门就会组织他去旅游,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最后再给他买一些礼物。

还有拆迁过程也有很多问题,其实大部分开发商给的条件,都是相对优厚的,或者相对合理的,不然政府也不会同意,大部分人也不会签字。

可还是会有一些钉子户,找各种理由不同意,但真正的诉求往往只有一个,那就是想要比别人多得多的补偿,于是就僵持起来。

这都是当前制度下催生出的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现象。

在西方更是滑稽,你要是不小心碰到了一些弱势群体的红线,即便是无心的,也可能把你告到倾家荡产!

这都是过犹不及!

在社会治理中,一定要深刻认识,并且高度警惕!

梁江涛的文章,立刻引发强烈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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