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唤群臣议政,召各地强兵终(2/2)
于是乎,赵旻大手一挥。
“诸君先行休沐三日,三日后我等继续在此议事。”
赵旻召还前线大员、驻军的军令虽然已被董昭连夜送出,但这毕竟是交通不便利的汉末,驻守前线之人不可能这么快返回许都。
所以,偷得浮生三日闲的赵旻,终于可以暂时松一口气、歇一歇脚。
散会后,苟哥便打着安置太史慈、周瑜二人的旗号,堂而皇之回家见他最心爱的小老婆孙尚香、以及他刚出生的儿子。
赵旻不能不急,因为下午赵旻还要去光禄勋府(老丈人伏完家),“悉心教导皇子刘嗣”。
不提赵大娘妥善安置猛将太史慈,也不提小乔与周瑜久别胜新婚,更不提赵旻与众娇妻美妾之间的柔情蜜意、巫山云雨…
咱们来看赵旻为防备袁绍而设置的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镇守上党郡壶关的庞德;
这是防备袁绍从并州南下攻打赵旻的河内郡。
上党郡是后世山西晋中、长治一带;河内郡则是后世晋城、焦作一带,河内郡南边就是洛阳县。
第二道防线,由坐镇太行山脉大本营的张燕,河内太守魏种、东郡太守羊衜,以及镇守白马城的颜良、乐进共同组成。
这道防线沿黄河两岸部署,作用是为其后方的官渡提供战略纵深、且牵制并阻挡袁绍主力…
毋庸置疑,这道固若金汤的防线,最后成了马奇诺防线…
这当然不是说袁绍绕过了这道防线,而是说袁绍根本没有大举南侵。/
第三道防线,则是由驻守官渡的赵云独力构建。
官渡若失,则许都将直面袁绍兵锋,因此赵云虽处于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却最为关键。
兖、徐二州方面,则是由臧霸及其人麾下泰山群盗孙观兄弟、吴敦、尹礼等人,镇守于泰山郡、济北国、城阳郡、东平国。
除此之外,还有最大的一道防线,被赵旻部署在潼关。
【作者题外话】:聊完了刘备一生这较为严肃、沉重的话题,咱们来聊一聊轻松一点的趣事。
朱张顾陆是吴郡四姓,与孙氏多有婚姻。
孙权侄女是顾氏外甥女,故出嫁时邀丞相顾雍,雍孙顾谭赴宴庆贺。
权嫁从女,女顾氏甥。--《江表传》
顾谭彼时为“选曹尚书”,相当于今“组织部高干”。谭少年得志、仗着祖父为丞相,宗女为孙氏外家,故酒后失态,得意忘形。
(权)请雍父子及孙谭,谭时为选曹尚书,见任贵重。--《江表传》
孙权喜醇酒,数饮不能止。
注:关于孙权善饮,《吴书》中记录极多,不再赘述。
依两汉习俗,酒酣之际,宾客需借酒起舞,以助酒兴。
前世乐饮,酒酣,必起自舞。魏、晋以来尤重以舞相属。--《宋书乐志》
婚宴当日,“酒蒙子”孙权自然是烂醉如常。
气氛热烈时,比j还要j的顾谭也不顾君臣礼仪,借酒使性,开始了疯狂的舞蹈表演。/apk/
按《江表传》记载,顾谭“三舞不知止”。
是日,权极欢。谭醉酒,三起舞,舞不知止。--《江表传》
此处“三”为虚数,与诸葛亮《出师表》中的“三顾臣于草庐之中”是相同用法,即“多次”。
孙子在席间“疯狂摇摆”,爷爷的脸色则愈发灰败。
顾雍本人“寡言语,不饮酒,语不凌人,功不归己”,是以被孙权敬惮。权常说:顾雍在座,使我不乐。
权亦曰:“顾公在坐,使人不乐。”--《吴书七顾雍传》
宴罢,君臣各归。翌日,顾雍召谭,大骂:
“昔日萧何、吴汉有滔天之功,尚知恪谨勤勉,你一个靠“攀亲戚上位”的小字辈儿,在那里得瑟个鬼啊!”
(萧)何每见高帝,似不能言;(吴)汉奉光武,亦信恪勤。汝(顾谭)之于国,宁有汗马之劳,可书之事邪?但阶门户之资,遂见宠任耳,何有舞不复知止?--《江表传》
彼时酿造技术所限、尚无“高度酒”,顾谭睡了一觉、酒也醒的差不多了。
其人被爷爷一顿训斥,满面羞愧,被轰去“面壁思过”。
顾雍勤勉谦退,代孙邵为丞相十九年,卒于任上,年七十六。考虑到彼时其力压“呼声甚高”的张昭为相,可知确实表里如一。
呵呵。
问题来了!
表里不一的是谁?
诸葛瑾!
诸葛瑾仕吴,屡迁至大将军。以“弘雅公亮”闻名。
瑾与弟亮各仕一国,故“公事相见、退无私面”。
建安二十年,权遣瑾使蜀通好刘备,与其弟亮俱公会相见,退无私面。--《吴书七诸葛瑾传》
或有谤毁于孙权者,称瑾“阴怀异志”。权曰“寡人与瑾有死生不变之誓”。与刘备、赵云相似。
权曰:“孤与子瑜有死生不易之誓,子瑜之不负孤,犹孤之不负子瑜也。”--《吴书七诸葛瑾传》
有人言云已北去者,先主以手戟擿之曰:“子龙不弃我走也。”--《云别传》
黄龙元年(229)孙权践祚。瑾迁大将军、左都护领豫州牧。虽居高官,却质朴如旧;衣无文绣,克己自持。引来时人的交口称赞。
融父兄质素,虽在军旅,身无采饰。--《吴书七诸葛瑾传》
注意:融即瑾次子。“父兄”指代诸葛瑾与诸葛恪。
但极端讽刺的是,“道德楷模”诸葛瑾,却有着令人迷惑的另一面。
瑾妻死后,发誓“永不相负、终不再娶”。但虽不娶妻,却“纳妾如故”。为了掩人耳目,诸葛瑾还把妾生下的儿女遗弃或溺死,以此维持自己的“道德真君”形象。
谨才略虽不及弟,而德行尤纯。妻死不改娶,有所爱妾,生子不举,其笃慎皆如此。--韦曜《吴书》
这与“中宫空置,而临幸妃嫔”有何区别?瑾不过一介儒士,妻死续弦,理数之常,何必矫情做作?
再者,妻死纳妾,甚至与妾生子,难道这些“儿子”是送子观音送来的?诸葛瑾在床笫之间与小妾们“翻云覆雨”时,心中几曾有过亡妻?
最可憎者,妾室生子而瑾“不举”,令人发指。
“不举”即遗弃或溺毙,现代汉语称为“杀婴”。
皆瑾之子,何罪之有?
诸葛瑾为了维护自己的“道德楷模”形象,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他“纳妾**”而又“生子不举”,对不起亡妻、对不起小妾、更对不起无辜惨死的幼子!
虎毒尚且不食子,诸葛瑾简直禽兽不如!
“扭曲的道德标准”使人性异化,桓灵二帝时的民谣,便清晰映射了诸葛瑾前后矛盾、表里不一的怪异行为: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唉!
后世光绪年,怪事多之童谣,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