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单于夜遁逃,大雪满弓刀1(2/2)
2张攻略幽、冀;
而中山国就在冀州,且恰好位于冀州常山国与幽州涿郡之间,叛将张纯还是中山国相(位同郡守)。
中山是混不下去了,当地商贩、富户纷纷逃亡。
中山国的马商苏双、张世平就是此时流亡至幽州涿县的。
军马是战备物资;
幽州、冀州是东汉北部边境。
马商,说穿了就是黑白通吃的“军火贩子”,类似后世的“盐枭”。
苏、张2人投入涿县最大的“刘记黑帮”麾下寻求庇护;
2人将2张叛乱的消息,告诉了刘备刘帮主。
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2》
刘备听到2张叛乱的消息,又得到流亡马商的金元赞助,极为振奋。
经过黄巾之乱(184)后3年多的猥琐发育,刘备的帮派得到了大量流亡人户(乱世中,流民数量会激增),已初步具备作战能力。
于是乎,华强…啊呸!刘帮主洗白上岸的时机到了。
刘备联系了自己的同学兼幽州老乡公孙瓒。
天遂人愿,公孙瓒此时也朝廷征召,随州牧刘虞镇压2张之乱。
刘备遂领帮众,随官军讨贼。
初,诏令公孙瓒讨乌桓,受(刘)虞节度。
(刘)虞到蓟,罢省屯兵,务广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宽弘,开许善路。又设赏购(张)举、(张)纯。举、纯走出塞,余皆降散。--《后汉书卷7十3》
讨伐张纯时,刘备作战极为勇猛。
可惜,乌丸多突骑,刘备在洛阳游学时虽然也精于马术(喜斗鸡走马),毕竟比不了北国胡人。
乱军中,刘备被1枪刺于马下,命在旦夕。
好在刘备江湖经验丰富,这些年黑帮没白混,迅速躺在地上闭眼装死。
大战告终,汉军打扫战场,刘备大呼救命,被人用板车拉出来,侥幸生还。
备有武勇,时张纯反叛,(备)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备中创阳死,贼去后,故人以车载之,得免。--《典略》
注意:阳死,即装死。阳者,通佯也。
由此可见,此役是汉军惨胜。
因为如果汉军战败,打扫战场的恐怕就是张纯叛军和乌丸突骑了。
彼时,刘备不仅性命难保,恐怕连那双招风大耳也会被叛军割掉把玩。
刘备凭镇压2张的军功,受封“安喜尉”。
备中创阳死,贼去后,故人以车载之,得免。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3国志》说刘备受封安喜尉是靠“镇压黄巾”;
《典略》说刘备受封安喜尉是靠“镇压张纯”。
莫衷1是。
为什么云某取鱼豢之说,而弃陈寿之说呢?
因为安喜县在中山国。
而叛将张纯,恰好是中山国相。
刘备镇压张纯,作战地区1定是冀州中山国附近;
之后,其人以“3互法”(前文解释过)在当地就近安排就业。
恰如他那位在兖州东郡范县做县令的爷爷1般。
因此,刘备发家,是靠在老家涿县混黑道、当坐寇;
刘备上岸洗白,则是靠中平4年(187)参与镇压中山张纯之乱;
1言蔽之,此事与镇压黄巾没有半个5铢钱的关系。
刘备靠军功发家,也侧面解释了,刘备为何要怒鞭督邮。
问题来了:
好不容易洗白上岸,刘备为何要怒鞭督邮,自毁前程?
官方说辞非常隐晦。
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蜀书2》
说刘备想求见督邮,但书记大人端着架子,不肯屈尊。
《典略》解释得更清楚1些:
其后州郡被诏书,其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之,备疑在遣中。督邮至县,当遣备,备素知之。备欲求见督邮,督邮称疾不肯见备,备恨之。--《典略》
就是说,刘备要被撸了。
督邮来安喜县,就是来开除刘备的。
刘备为什么被撸?
因为刘备上岸之前,是幽州涿郡最大的黑帮头子。
这样1个案底累累的大流氓,不在监狱服刑,却在帝国体制内做县公安局长?
不用问,刘备这背景调查肯定是不及格。
刘备在洛阳游学时又“不甚乐读书”,不学无术,1无可取;
这1点,又与东汉的用人方略(州郡大族、清流名士)严重不符。
此时在位者是灵帝。
刘备靠刀头舔血、折了无数弟兄、甚至自己也被乌丸突骑刺于马下、险些丧命的代价,才换来的安喜尉,竟然说撸就撸?
你汉灵帝说话是放屁的?
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这是刘备心底的痛。
也是其中年时,经常对着诸葛亮大骂灵帝的原因。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於桓、灵也。--《出师表》
亲小人,远贤臣。
刘备啥意思?
就说督邮是小人,而我刘备是贤臣。
你灵帝因为不用我刘备,所以朝廷就倾颓了。
哈哈哈。
说实话,灵帝卸磨杀驴这事儿,干的确实太过缺德。
要么其人怎么谥号“灵”呢:乱而不损曰灵,标准的恶谥。
督邮可能忘了,刘备虽然不学无术,之前却是幽州边地的黑老大,手底下盘踞了1大批杀人越货的亡命徒。
刘备在涿郡当“坐寇”,是靠出卖手下弟兄的血和命,榨取当地百姓的资源。
刘备的成长史,就是土匪黑帮的发家史。
黑帮的核心规矩就是“血酬”。
即:
我这条命能交换多少资源,值多少银钱。
这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法外流民们、信奉的真理。
换句话说:
我刘备这个安喜尉是靠血换来的。
你督邮想从我头上夺走,你就也得留下血的代价。
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1条血线。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血酬定律》
突破了刘备的血线,督邮就倒霉了。
(备)直入缚督邮,杖2百,解绶系其颈著马枊,弃官亡命。--《蜀书2》
杖2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明清时代,廷杖2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2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肉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与“血酬思维”。
中平4年(187),刘备就是个满身江湖气、刚被朝廷招安的边地黑老大,为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县尉)还险些死在战场(中创阳死)。
你督邮想拿走我用血换来的东西,我就要你付出血的代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便是刘备“枭雄之名”的始源。
真实的刘备,快意恩仇、侠气纵横,比小说里动不动便哭鼻子的窝囊废,强了不知凡几。
昔日,周瑜有言:刘备以枭雄之姿,而有关羽、张飞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
鲁肃亦曾道:刘备,天下枭雄。
6逊夷陵之战大叹: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
东吴3督,对刘备评价若此,窥豹1斑,可知全貌。
3子虽贤,却不及魏武风流,1语成谶: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中平4年,冀州中山国安喜县县衙,狼藉1片,遍地血污。
虚岁2十7岁的刘备,杖死督邮,弃官亡命,开启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这,便是刘备的发家史。
何其快哉!
以陈寿先生赞语结尾:
先主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
哈哈,刘邦,刘备,都是出身于市井、却终成帝业之英雄人物!
下午有会,所以更新晚了。
咳咳…1会儿有酒局…
咳咳…明儿晚上还有酒局…
所以,云某争取11点前上传第2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