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凝脂赛霜雪,英雄心意决终(2/2)
“夫君…宝宝尚未做足准备…此外,夫君何时返京?妾日日思君,夜不能寐…”
这突如其来的1连串撒娇无双,彻底破了赵旻的防。
赵旻盘算1番后道:“至多1月便返。然后旻欲出征凉州。”
见佳人樱唇再次高高撅起,赵旻当即改口:“明年正旦后再出征。”
佳人表情切换自如,娇甜1笑:“夫君…果然疼爱宝宝!”
随即佳人微微蹙起眉头。
“夫君…妾之身份…大人会否嫌弃?”
见她喜怒不定、患得患失,赵旻好笑又好气。
“宝宝但说已有身孕,大人必欢喜。”
佳人心中大定,嫣然1笑,推倒赵旻,呵气如兰。
“妾昨夜1夜未眠,夫君服侍妾…”
【作者题外话】:许都作为大汉名义上的帝都,文武百官自然极多,但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无名之辈,云某懒得多提。
那些人与剧情无关。
就伏梦这心机,从小被张绣呵护的张凝、美女刺客杨樱月、被惯坏的熊孩子孙尚香,哪个是伏梦对手?
赵旻家宅能安才怪!
赵大娘在,伏梦1定乖巧至极;赵大娘1旦离开…
呵呵,那就有意思了。
刘艾和伏完…不能解释,后文自有交待。
这1章,咱们聊1聊汉末3国,那些英雄们的后宅…啊呸!真俗!是婚姻。
南朝学者颜之推,在《家训》中曾提到:婚姻结合,应当选择清白人家,不要攀缘权势。
婚姻素对,靖侯(颜含)成规……贪荣求利,反招羞耻。--《颜氏家训》
此话隐喻颜氏先祖拒绝桓温求婚的历史典故,但同时也透露出,彼时有识之士的婚姻观:
即主张门当户对,不要贪图利益,附庸贵势。
近代之前,我国社会是不存在自由恋爱的,不仅女性要充当家族的联姻工具,连男性的婚配,也完全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此背景下,发生的悲剧简直不可胜数。
更可鄙者,中古时代,家族为子女择偶时,往往又贪图彩礼与嫁妆,乃至“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最终“责多还少,与商贩无异”,把婚姻做成了买卖,令人愤懑。
咳咳…似乎如今…谁说人心不古?这不是挺“古”的?
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颜氏家训》
在颜之推看来,在婚姻问题上贪荣求利的下场,便是“猥婿在门,傲妇擅室”,自招羞耻。
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颜氏家训》
男女双方在财富、地位方面不平等的婚姻,现代的专有名词称作“格差婚”。
在格差婚姻当中,根据男女双方的强弱差异,往往出现“猥婿”或“傲妇”,甚至在某些特殊环境下,会同时出现两者,悲剧程度更甚。
这种社会风气,可以上溯至3国两晋。
《3国志》中有大量“格差婚”的记载,“猥婿在门,傲妇擅室”的丑事,在彼时极为常见,曹刘孙3家均未能幸免。
先来看看傲妇擅室的例子。
傲妇擅室问题,在《3国志》中极为常见,大量的枭雄人物,均受此困扰。
比如袁绍后妻刘氏,在袁绍死后(202)残杀诸婢妾,毁容黥面。
刘氏性酷妒,(袁)绍死,僵尸未殡,宠妾5人,刘尽杀之。以为死者有知,当复见(袁)绍于地下,乃髡头墨面,以毁其形。--曹丕《典论》
袁术在淮南僭号(197),“两妇预争为皇后”;乃至共同绞杀宠妾冯氏,“悬之厕梁”。
袁术僭号于9江,下皆称臣,名门曰建号门,衣被皆为天子之制,两妇预争为皇后。--《让县自明书》
司隶冯方女,国色也,避乱扬州,(袁)术登城,见而悦之,遂纳焉,甚爱幸。诸妇害其宠……因共绞杀,悬之厕梁。--《9州春秋》
刘表后妻蔡氏,干预时政,遥控荆州,乃至擅行废立,与女皇无异。
蔡氏有宠,其弟蔡瑁、表甥张允并幸于表,惮(刘)琦之长,欲图毁之。--《典论》
不仅是2袁、刘表面临此类问题,曹、刘、孙3家1样面临相同问题,“傲妇”似乎是彼时的普遍现象。
那时代的女子…何其“幸福”也。
咱们先来看看曹老板。
曹操面临严重的“傲妇”问题。
其原配丁氏是沛国大姓,丁氏善妒,自己不能生育,便把滕妾刘氏所生的曹昂过继为儿子,并以此为倚仗。
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修(曹昂字子修)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修。--《魏略》
丁氏同时干预曹操纳妾,导致曹操的长子(曹昂)与次子(曹丕)之间,竟然相差十岁以上。
丰愍王(曹)昂,字子修。弱冠(指2十加元服)举孝廉。--《魏书丰愍王传》
张绣降,旬日而反。亡兄孝廉子修(曹昂)、从兄(曹)安民遇害。时余(指曹丕自己)年十岁,乘马得脱。--《典论自叙》
丁氏性格强忌,不能容人;
比如她对卞氏便十分怠慢,对曹丕等庶子也不假辞色,恶言恶语。
丁夫人既为嫡,加有子修,丁视(卞)后母子不足。(卞)后为继室,不念(丁氏)旧恶。--《魏略》
曹昂死后(197),丁氏归家离异。曹操于是放飞自我,大量纳妾。
曹操1生有2十5子,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在丁氏离异(197)之后生育的。
武皇帝2十5男。--《魏书卷2十》
在宗法社会中,干预丈夫纳妾是重罪,属于“7出”(休妻的7种理由)之条。
可知丁氏的存在,无疑限制了曹操的生育潜力。
再来看孝子丕。
曹丕也面临傲妇问题。
曹丕的原配任氏,听闻曹丕纳甄夫人为妾,十分恼恨。甄夫人闻讯,略施小计,便把任氏废放,从此专擅后宫。
(甄)后流涕固请曰:“妾受敬遇之恩,众人所知,必谓任(氏)之出,是妾之由。上惧有见私之讥,下受专宠之罪,愿重留意!”(文)帝不听,遂出之。--王沈《魏书》
嘿嘿,瞧瞧甄姬这绿茶味儿!
《魏略》与《世说新语》的辑录史料,称甄夫人“擅室数岁”,从甄夫人连生1子1女的记载看,此言非虚。
太祖闻其(曹丕)意,遂为迎取(甄氏)。(甄氏)擅室数岁。--《世说》补《魏略》
同时需要注意,按《魏书》记载,“文皇帝有9男”,其中甄夫人所生的曹叡,年龄远超曹丕诸子,具备了不可撼动的继位优势。
这1情况导致曹丕临死时(226),因为诸子幼弱,不得不传位给自己1贯厌恶的曹叡。
(曹丕)以其母(甄氏)诛,故未建为嗣。(黄初)7年,夏5月,(文)帝病笃,乃立(曹叡)为皇太子。--《魏书明帝纪》
文帝有意欲以京兆王(曹礼)为嗣,故久不拜(曹叡)太子。--《魏略》
可见甄夫人“擅室”的数年时间中,对曹丕的干预程度极深,导致曹丕在此期间,很难与其余婢妾生子。
甄夫人“因色登位”,且终生未曾获得皇后玺绶,本不具备丁氏的“正房嫡妻”地位;
但她在干预丈夫纳妾方面,竟也能做到如此地步,确实令人震惊。
狗腿子王沈“秽史”秽到何等程度,可见1斑!
王沈《魏书》对甄夫人虽然多有美誉,实际经裴松之考证,“皆难以实论”。
可知甄氏并非气量广阔之人。
推此而言,其(指王沈)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陈氏(指陈寿)删落,良有以也。--裴松之
所以,裴松之先生对陈寿先生删除这段记载的评价,是:干得漂亮!
甄氏虽有绝色,毕竟难敌自然规律。她年老色衰之后,因为妒忌而被赐死。
曹丕的正室郭氏,则是甄夫人赐死事件的关键人物。
甄后之诛,由郭后之宠。--《汉晋春秋》
郭氏“有智数”,发迹之后也有“擅室”的苗头。
曹丕在册立郭氏为皇后前夕(222),颁布诏书,称“后族之家不得担任辅政之任,违者天下共诛之”,措辞十分严厉。
(黄初3年)9月甲午,(文帝)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指卞太后),后族之家(指卞太后和郭皇后)不得当辅政之任……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庚子,立皇后郭氏。--《魏书文帝纪》
此诏书有双重含义,1重是提防太后卞氏,另1重便是提防皇后郭氏。
可见“傲妇”问题,在曹魏初年,1度上升到动摇国本的地步。
再来看曹老板孙子曹叡。
明悼皇后毛氏,在后宫之争中,击败了曹叡的原配虞氏而发迹,与甄夫人谗废任氏如出1辙,傲妇之相显露无疑。
毛皇后1度得势,宠冠后宫;
但曹叡本系荒淫之徒,乃至“夺士兵妻子以充后宫”。
佳丽太多,自然不能雨露均沾,毛皇后遂失宠。
(毛氏)进御有宠,出入与(曹叡)同舆辇。--《魏书明悼皇后传》
(魏明)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晋书5行志》
毛皇后不甘心失宠,竟然派探子监视曹叡的举动,乃至喧哗宫廷,毫无体面。
这让云某想到了雇侦探的……
曹叡1国至尊,得知自己的行踪竟被皇后监视,大怒,赐毛氏死。
(明)帝见(毛)后,(毛)后曰:“昨日游宴北园,乐乎?”帝以左右泄之,所杀十馀人。赐(毛)后死。--《魏书明悼皇后传》
毛皇后是傲妇无疑,继任的郭皇后也不是省油的灯。郭氏在曹叡死后(239),与司马氏勾结串通,败坏朝政。
(郭)惪字彦孙。司马景王(司马师)辅政,以女妻(郭)惪。(郭)妻早亡,文王(司马昭)复以女继室,即京兆长公主。景、文2王欲自结于郭后,是以频繁为婚。--《晋诸公赞》
郭氏堂兄郭德,先后娶司马师、司马昭之女为妻。
废黜曹芳的诏书,是由郭太后的叔父郭芝所传达。
污蔑曹髦的矫诏,则是出自郭太后之手,曹魏国祚也因此衰败。
何其可怕!
本章暂且讲到这里,下1章咱们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