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9章 严刑峻法(1/2)
周四,上午。
证监会分会场,会议进行中。
此时,姚远正在公开阐述自己针对金融市场的三个提案。
“我认为之前对证券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太轻,仅按募集资金的5进行处罚,根本起不到遏制欺诈发行、以儆效尤的目的”
“在我看来,应该将处罚上限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三到五倍,比如一家上市公司募资十个亿,如果查出欺诈发行,那就罚他个三五十亿”
“一次性罚他个倾家荡产,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让他把牢底坐穿,这种情况下,我看谁还敢欺诈发行?”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止证券欺诈发行的歪风邪气,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广大散户股民的利益,”
听到这里,分会场几乎所有人都暗自倒吸一口凉气,心惊不已。
其中一些心里有鬼的家伙,比如上市公司老总、身处证券发行环节的某些人,更是如坐针毡般。
由于还没进入讨论环节,他们就算想反驳,这会也捞不到发言机会。
再看姚远,依旧在侃侃而谈。
“除了证券发行环节,针对证券成功发行上市、进入股市流通后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也要加强处罚力度”
“比如信披违规问题,这几年在股市上屡见不鲜,比比皆是,处罚力度却很低,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针对信披违规问题,我认为应该把刑期上限由三年提高到十年,必须重拳打击信披违规问题,让相关责任人把牢底坐穿”
“还有一直受广大股民诟病的罚酒三杯,也要做出调整,以前执行的罚款上限为60万,已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市场情况了”
“既然跟不上时代了,咱们就要做出相应改革,我认为可以将信披违规的罚款上限从60万提高至三到五千万,要罚的相关责任人肝颤”
“再说说造假上市的索赔问题,现在的股民索赔程序太复杂,必须进行简化,不能人为给股民索赔制造门槛,”
听着姚远铿锵有力的阐述、看着手里提案报告上的那一条条建议,现场很多人都感觉身体有点发凉。
提案报告上的那一条条建议,就像一支支利箭,直指A股市场存在已久的诸多弊病,无情且犀利。
在这些弊病的后面,是很多既得利益群体。
会场内所有人都明白,这些问题的确应该解决。
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A股市场才能变得更加健康、获得更好的发展。
但是,这些弊病真的能靠姚远这三个提案解决吗?
很多人并不这么认为,持悲观看法,甚至准备站出来反对!
反对的理由千奇百怪,但核心问题只有一个。
那就是这三个提案触及到了某些人的利益!
用了十分钟左右,姚远才介绍完自己的三个提案。
紧接着,讨论环节开始。
还没等姚远在椅子上坐稳,对面一位代表就提出了反对意见。
“姚远代表,我认为你的这三个提案有失偏颇,从你的三个提案可以看出,你主张在证券投资领域推行严刑峻法”
“但我想提醒你一下,证券投资领域的犯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经济犯罪,不构成刑事犯罪,咱们不能把刑事犯罪的那一套用在经济领域”
“在咱们国家,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大不相同,而且相去甚远,经济犯罪的量刑一般相对较轻,刑事犯罪则更重”
“我们是要保证广大股民的利益,也要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但也不能给上市公司套上紧箍咒,让他们畏首畏尾,这样不利于发展”
姚远看了看这位代表,面带微笑朗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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