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修真小说 > 旧神之巅 > 119 分外眼红!

119 分外眼红!(1/2)

目录

入夜时分,河西公园附近。

陆燃跟随小队,一同走在一座稍显破旧的天桥上。

远处便是灯火稀疏、冷冷清清的公园大门,看得陆燃的心中升起一丝丝凉意。

这t还不如不亮灯呢!

全黑的话,反倒没有此刻这般阴森了。

此次夜间巡逻,小队依旧被分配到河西区域,只是相比于七月十五,几人巡逻区域更广了一些。

“怎么了?”卫龙一手落在陆燃的左肩上。

“有情况?”卫虎的手则是落在了陆燃的右肩上。

能让两位冷酷的囚魔弟子,这般关切的,恐怕也只有陆燃了。

但凡换成其他学生,怕是已经被囚魔信徒一脚踹在屁股上,命令其“赶紧走”了。

“没情况。”陆燃立即摇头,声音越来越小,“就是心里有点慌。”

龙虎双卫的反应很一致,皆笑着摇了摇头。

神民局这种严肃的部门里,你很难听到这样真实的话语。

面对十五之夜,尤其是有人族大能千里迢迢、特意赶来镇守的十五之夜

谁的心里不犯怵呢?

城中的所有生灵,有一个算一个,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两说。

“走吧。”卫龙拍了拍陆燃的肩膀。

陆燃走下了破旧天桥,大梦魇一马当先,已经站在了公园大门前,望着空空荡荡的园内。

而她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古怪。

就在远处的草坪中,她隐约见到了一道高高瘦瘦的身影。

对方身高两米开外,通体由稻草编织组成。

邪魔·稻草魔?

“嘘~”邓玉湘吹了个口哨,随手一甩。

足足8柄风刃连成一串儿,刺破冰冷雨幕,直刺邪魔。

北风神法·飞风令!

所以,邪魔入侵已经开始了?

只不过,这打头炮的稻草魔,脑袋似乎不怎么灵光。

也不知道它在草坪里站了多久了,没人发现它,它就这么呆呆的杵着?

“呲!呲!”

刀锋轻易撕破稻草,将邪魔开膛破肚。

傻乎乎的稻草魔,就这样破碎成雾,消弭无踪。

邓玉湘不免想起了清晨时分,陆燃说她像是一只稻草魔

“已经开始了?”陆燃迅速走来,向公园内张望着。

“哼。”邓玉湘冷冷的扫了陆燃一眼,迈开长腿,大步走了进去。

陆燃:???

哪跟哪儿啊,你就瞪我一眼?

简直是莫名其妙,你等三十年后的

“河西公园附近!”

隐形耳机中,突然传来了一道男子的声音。

“004号小队在,就在公园大门口!”队伍后方,孙正方一手落在耳畔,迅速响应着。

“园内人工湖东岸,游船码头,有一只夜魅出没,保守预计河境三段!”

“是!”孙正方已经跑了起来,“走!”

能让上级指挥寻找小队、命众人前去支援的战场,必然级别较高。

若是雾境、溪境的邪魔,望月人也没必要请求支援。

“呼~”

邓玉湘高高飞起,俯瞰河西公园。

身后,龙虎双卫身披血色长袍,一人一个,带着陆燃和孙正方飞了起来。

是的,神法·血煞衣提升到河品之后,就拥有了飞行的能力。

众人一路飞向人工湖畔,随着不断接近,陆燃眼眸微微一凝。

在邪法·邪识的帮助下,他将夜色看得很清楚。

湖边停靠的一只乌蓬游船处。

一名身姿妙曼的黑衣女子,头戴斗笠、黑纱飘扬,稳稳落在了船头上。

“嗖~嗖~!”

前方飞行的邓玉湘,已然甩出了8柄风刀!

出手果决,自然是应当的,但此时的邓玉湘表情相当阴沉。

人神双族,与邪魔一族势不两立。

而在这样的生死对立下,还有仇恨更深一层次的死对头!

神明·北风一族。

邪魔·夜魅一族。

这一对儿便是!

双方因相似的技法,以及对风与刀的理解运用,常令世人对二者进行比较。

如此“竞争”关系,倒也不算什么,关键是在神明层面!

每一位北风信徒,都会在成长途中,明了一件事——北风大人痛恨夜魅一族!

门下弟子,凡见到夜魅杀无赦!

这话听起来像是放屁。

毕竟,无论伱是什么信徒,遇到邪魔时,当然都要举起屠刀。

但对于北风信徒而言,你若是斩杀了夜魅,是可以回去向神明大人邀功的!

只要你战绩累积得足够多,或是斩杀的夜魅足够强,你就会受到神明的赐福!

这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对邓玉湘而言,她斩杀一百只河境·五段的阴花旦,都不如斩杀一只河境·五段的夜魅,更能讨得北风大人的赞赏。

“嘶!”

夜魅对风同样敏感。

她也在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北风信徒。

夜魅直接忽视了围攻她的那一队望月人,转而扭头望向夜空。

神秘的黑纱后方,传出了夜魅瘆人的尖叫声。

这一叫,给陆燃听得头皮发麻!

他之前见过夜魅,但此族相对沉闷,只有被逼急了的时候,才会发出声音。

但此刻,夜魅刚刚见到邓玉湘,就发出了这般凄厉的叫声?

果然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夜魅一族,同样仇视北风!

“嗖~嗖~”

夜魅也甩出了足足8柄单刀。

你有飞风令,我有夜魅刀!

霎时间,16柄飞刀在半空中相遇,捉对厮杀!

岸边的望月人小队,顿时松了口气,对付这种可怕的邪魔,稍有不慎,便是死亡的结局。

“走,龙哥!”陆燃急忙道,“咱们绕后,我施展神法。”

卫龙二话不说,带着陆燃向岸边飞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