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不是老板的老板(1/2)
微波荡漾的月溪河岸,一根手臂粗细的竹竿上晃着的一面脆弱招牌率先映入众人的视线内。
布林登勒住坐骑,取下黑色手套,用手指梳理了一下被雾气打湿的头发,凝神望去。
他依稀看得出招牌上画了一位身影模糊、褪色、破损的女精灵,她站在码头,目送一个只剩黑点的船只离去。
精灵那依稀可见的精致脸庞上沾了几滴黑色的血污,为她不舍的神情平添几分忧伤。
布林登知道,那血污绝对是最近几天溅上去的。
“真没想到,竟然又看到了这家酒馆,一座令人值得怀念的地方。”背着鲁特琴的人类诗人‘洋葱’瑞姆笑着说道。
“难道这家酒馆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布林登疑惑地望向诗人。
“当然了,咸鱼小少爷。”
‘洋葱’瑞姆望了一眼自己的半精灵游侠伙伴,说道:“这里曾经叫做‘离别之殇’,是一对精灵夫妇建立的,它的位置刚好建立在500年前,一对精灵情侣的离别之地。
当年,人类联军与精灵的最后一片净土‘络拉斯卓’平原决战,毫无疑问,这场战争对精灵来说可谓是一败涂地。日耀王庭的精灵,有一部分躲入薄暮森林,另一部分则在黄金海湾乘船离去,精灵王索维里斯就是在这里跟他的爱人告别。”
“他们为什么不一起离去。”布林登好奇的问道。
“意见不合,爱问问题的咸鱼大人。”半精灵游侠‘瘦黄瓜’罗兰德接了一句,语气中带着让他意外的冷漠,“因为情丝固然可以令人黯然销魂,但仇恨却能让人绞痛入骨,至死方休。”
“仇恨往往比爱更有生命力,就像歌谣中传唱的那般……”诗人轻叹一声,伸出纤细的手指温柔地拨动马儿的鬃毛,仿佛在弹奏自己的鲁特琴。
“生命可不是歌谣,你只是个小小的诗人,不要被华丽辞藻蒙蔽了双眼。”他的游侠同伴冷冷的说道:
“生命是一场战斗,精灵已经开始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正在开辟道路,跨过阻挡精灵脚步的一切,包括人类!”
布林登识趣地闭嘴,对于精灵与人类之间的仇恨,他不想发表任何意见。
年轻的公爵大人曾特意叮嘱过他,千万不要陷入种族的纷争中,哪怕仅仅只是口头上的争论。
“你们走不走,不走就赶紧滚开,别在这里挡路!”
身后刚好赶到的女战士扬了扬自己的刺鞭,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怒目而视,“我不想听你们这群娘娘腔在这里无病呻吟。”
诗人和游侠两人吓得眼神一缩,连忙拍马向‘离别之殇’酒馆走去。
布林登没有回头,紧随其后。
众人将马匹安置在小院落内,留一半人守着,剩余的人来到紧闭的酒馆门前。
“大门关得这么死,让我来瞧瞧现在到底成了谁的新家。”冷冷的话语从布林登身后传来。
这是一个泰格瑞拉人,唤做“螳螂”索拉斯。
他的个子很高,全身干瘦,却有一副宽大的骨头架子,加上长颈弓背,长臂大手,让人一眼望去,仿佛看到一只螳螂。
索拉斯按着腰间的两柄弯刀,伸长脖子,瞪着三角眼对门缝瞟了一下,不等众人开口,便毫无征兆地用宽阔的肩膀猛地一推,瞬间将身子躲在门侧。
随着大门猛然间被推开,一把上好弩箭的十字重弩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内。
布林登警惕地望了过去,这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又瘦又矮的人类男孩,他双手颤抖,嘴唇哆嗦,“你…你们……是谁?绿混沌?暴掠团?疯猎人?猎杀者?土匪?玫瑰军?”
毫无疑问,这并不是曾经的精灵夫妇,也不是精灵的孩子,让他不免有些失望。
“我们是一群投宿的冒险者,可爱的小孩儿。”‘洋葱’瑞姆面带微笑的道:“你难道不知道吗?十字重弩是懦夫的武器,你想当勇者吗?”
说完,他将手搭在皮腰带上,若无其事地向前移动,完全不在意重弩上眨着眼睛的弩箭。
“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射死你!”男孩儿露出奶凶奶凶的表情,激动的道。
“尽管来吧,可爱的小孩儿。”
诗人双手一摊,笑嘻嘻的道:“我敢保证,你装不上第二发,就被我的朋友一箭射杀。我很好奇,我的脖子和胸膛,你会选什么位置呢?
我建议你选择脖子吧,因为当利箭穿透胸膛的时候,会同时刺穿我的肺部和心脏。而我,会喷出一口发黑的老血,吐在你脏兮兮的小脸儿上,很恐怖的哦。”
诗人身后的‘瘦黄瓜’罗兰德缓缓举起长弓,不慌不忙地搭上鹰羽箭。
“小心点,不要乱吓唬小孩儿。”
布林登忍不住提醒一句,在他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儿在恐惧中,甚至可以做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冲动举动。
况且,他手中的还是十字重弩,这可不是小朋友该玩的玩具。
“我们不会伤害你。”布林登向前走两步,对小孩儿说,“因为这是一家酒馆,所以吸引我们来到了这里。你放心,吃的喝的我们都会付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抛给警惕的男孩儿。
男孩儿怀疑地接过银币,塞到口袋里,打量着门口的一行人,“你们为什么都带着武器?”
“哈哈,小朋友,这还用问吗?”
‘螳螂’索拉斯拍了拍自己的弯刀,“如果不带武器,怎么活着走到这里。听说这里有出自精灵的葡萄酒,对吗?”
“有。”男孩儿略微放松了一点,又将十字重弩放低一寸,“如果你们不伤害我,我可以为你们弄点吃的。”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倒退,然后紧张地转个圈儿,来到沾满血污的薄纱窗前,望着马车和守在旁边的五人,确认了一下外面的情况,“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威斯特王国。”布林登尽可能地用和善语气说,“我们打算前往泰格瑞拉。”
“去泰格瑞拉啊。”
就在这时,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容从柜台传出,令所有人顿时紧张起来。
布林登警惕地望向声音来源的方向,刚好看到一个黑发黑眼的男人站了出来。
他手握一柄锋利的钢剑,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加上一身黑衣,活像团黑影。
“连外面的人,你们一共11人。”这个瘦男人若无其事的说道:“这样的话,肉足够吃了,昨晚刚杀的战马,寒潮到的早,肉还算新鲜。”
“我们可没有吃马肉的习惯。”‘瘦黄瓜’罗兰德率先开口,警惕十足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有的吃就不错了,反正都是肉。”瘦男人耸了耸肩,“跟牛肉和羊肉相比,尼路斯坎人还更爱吃马肉呢。”
“你觉得我们像尼路斯坎人吗?”英气逼人的女战士踏前一步,冷冷的道。
“原来是不列兰德的女战士。”瘦男人笑着说道:
“妞儿,看到你又让我想起了你们热带丛林难吃的珍珠麦和粟米,啤酒的味道像尿,拳头大的蚊子还特别凶,怎么可能咽不下马肉呢?若真是如此,我会给你配上野洋葱煎着吃。相信我,这样味道更棒。”
令布林登意外的是,这位叫做夏魅的女战士除了一声冷哼,竟然没有反驳对方的话语。
这让他意识到,两人很有可能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交锋。
“有面包吗?或者其他肉类?”布林登试探性的问道。
“只有发霉的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其他肉的话……我可以帮你宰一只地精,战争爆发后,这小东西比野狗还多,生的还快,就是吃多了会被毒死。”瘦男人俏皮地眨眨眼。
“嘿嘿,真是难得啊,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这么实诚的老板。”
‘螳螂’索拉斯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你瞧,老子走南闯北,在酒馆吃过地精肉,喝过狗头人汤,甚至还把食人魔的大腿当肘子啃,却从来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
“我不是这里的老板。”瘦男人无奈的道:“我在房子后面埋了精灵老板,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这对精灵夫妇都是被你杀的?”
‘洋葱’瑞姆不知何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鲁特琴,他对着瘦男人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
跟他站在一起的半精灵同伴皱起了眉头,看向瘦男人的目光非常不善。
“放屁!杀了我会承认吗?”瘦男人吐了口唾沫,将钢剑拍在柜台上,吓了诗人和游侠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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